长沙芙蓉区留置"第一案"宣判 出纳挪用公款1200余万元被判刑

2018-05-11 09:28:29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李静 朱炎皇 胡呈慧 江赞成] [编辑:刘畅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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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蓉区留置“第一案”昨日当庭宣判

出纳挪用公款1200余万元被判刑

昨日,芙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生产管理处财务科原出纳倪向军涉嫌挪用公款一案,并当庭宣判,以挪用公款罪判处倪向军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责令其退赔所挪用的公款1200余万元,返还给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生产管理处。本案系省监委指定基层监委办理的第一起留置案,也是芙蓉区监委第一起移送审查起诉、法院审判的留置案。

经审理查明,湖南省农业科学院生产管理处系湖南省农业科学院设立的财政补贴的事业单位,被告人倪向军自2008年10月起,担任该处财务科出纳,负责该处财务方面所有收、付款工作。2012年1月至2018年2月,被告人倪向军利用职务之便,总计挪用单位公款1500余万元,其中700余万元用于购买彩票。在此期间,倪向军陆续归还290余万元到单位账户,尚有1200余万元未退还。

据悉,该案2月2日初核、立案,2月3日对倪向军采取留置措施,3月15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庭审中,倪向军当场表示认罪悔罪。芙蓉区纪委、区监委干部及案发单位干部职工30余人参加旁听,对纪检监察干部而言是一次纪法融合现场教学课,对案发单位也是一场具有震慑力的警示教育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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