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羊羊”被侵权案长沙开庭 原告方索赔6万

2018-04-25 10:31:51 [来源:潇湘晨报] [作者:周凌如]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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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4日,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印有“喜羊羊与灰太狼”的烟花涉嫌侵犯著作权。图/记者谢长贵

“别看我只是一只羊。”看到这句歌词,相信不少人能跟着唱出声来,这是动画片《喜羊羊与灰太狼》的主题曲。“喜羊羊”与“灰太狼”,也是国人熟知的卡通形象。

岳阳汨罗一家小商店因为贩卖的烟花上印了这两个卡通形象“惹”上官司。作为该卡通片及相关作品著作权人的广东原创动力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称原创动力),以著作权被侵犯为由,将这家小商店的老板和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称颐和隆公司)诉至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

4月24日,该案在长沙知识产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颐和隆公司提交了答辩状但未出庭。

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被告接到传票还以为是假的

“我在小区里开了家不到50平方米的小店,平时都是小区老顾客来买东西,在汨罗一个商行进的货,我怎么知道上面的卡通图像有没有侵权?”提到这个官司,坐在被告席上的徐先生大吐苦水。

徐先生与妻子刘女士一起经营了一家名为港鑫商行的商铺。“有一天一个老人家过来买烟花,我以为是给家里小孩买的。他总共买了30元的烟花,让我给他开了张发票。”

因为出售的这种印着“喜羊羊”与“灰太狼”的烟花,徐先生收到了法院的传票,一家名为原创动力的公司说他侵犯著作权,让他和烟花生产厂家浏阳市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共同赔偿6万元。

涉案烟花每包有5小支,上面写着“魔法棒”。“涉案的这种烟花一包卖5元,利润不到1元,他们一共买了6包,我赚的钱不到6元。”徐先生说,“开店三年来卖的所有烟花产品加起来利润都才几千元。”

“当时收到传票的时候我还以为是假的。”徐先生称,法院进行送达时,他带着送达人员去了供货商行进行调查。“我没有生产涉案烟花,也没有造成什么危害,而且我提供了进货来源,至于它的东西是从哪里拿的,我不知道。”

颐和隆公司提交的答辩状主张,公司从未生产销售过使用喜羊羊、灰太狼卡通形象作为内、外包装的任何规格的烟花产品,也与徐先生无任何烟花产品业务往来,涉案的烟花产品来源不明。

原告侵权行为导致巨大损失

原创动力起诉称,《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卡通影视剧由原创动力制作并发行,原创动力是该卡通片及其相关产品的著作权人,对该作品中的“喜羊羊”、“美羊羊”等卡通形象进行了著作权登记。

“市场上出现众多未经授权的不良商家瞄准《喜羊羊与灰太狼》系列作品的价值,擅自使用原告作品中的卡通形象,非法牟利,侵犯原告《喜羊羊与灰太郎》系列卡通形象美术作品的著作权,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原创动力的代理律师拿着涉案的烟花解释,被控侵权产品的外包装及产品本身,分别印有两个卡通形象,第一个是羊型男性形象,特征是左右两个羊角向两侧45度延伸出,刘海向一侧弯曲,弯月形眉毛,又大又圆的眼睛以及黑豆形状的鼻子,羊毛呈雪白色,脖子上系有一个铃铛。上述图案的细节特征与原告享有的“喜羊羊”美术作品一致。第二个是狼型男性形象,头戴一顶帽子,弯弯粗粗的眉毛,圆形眼睛,脸上一侧有一条疤痕,胡须呈稀拉状分布,脖子上系有倒三角形的围巾,该图案采用的上述系列特征与原告享有的“灰太狼”美术作品相同。

该律师认为,港鑫商行销售的颐和隆烟花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烟花商品,使用了原告享有著作权的喜羊羊、灰太狼等卡通形象美术作品,并通过侵权行为获取直接经济利益,两被告已侵犯原告著作权。

延伸

涉著作权案件最多

长沙知识产权法庭法官杨文涛介绍,长沙知识产权法庭为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专门审判机构。长沙中院在2017年受理了5000多起知识产权案件,2018年1月至今已经受理了2000多件知识产权案件,案件数量呈现递增的趋势。在湖南地区,目前著作权的案件是最多的,其次是商标类案件。

本案中有两个被告,原告可以在浏阳起诉,也可以去汨罗起诉,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原告可以在长沙中院直接起诉,对原告来说节约了诉讼成本,换做以前可能要跑两个地方甚至三个地方。

对于法官来说,办案更为便利,要求也更为严格。以前由多个法庭审理,难以保证案件的高效和公平处理,长沙知识产权法庭成立后有了专业的审判队伍,人才储备丰富。现在有了新的办公场地,对物证室也进行了规范,得到了全方面的提高。

未来在审理知识产权案件时,将大力推进“三审合一”的审判,知识产权的刑事、民事和行政案子的审判都在长沙知识产权法庭。此外,还会加大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加大赔偿力度。以后可能会加大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如果是恶意侵权的行为,会加大惩罚力度。

记者周凌如长沙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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