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高院发通告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

2018-04-20 10:38:45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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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老赖” 严打拒执

湖南高院发通告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义务

华声在线4月19日讯(湖南日报·华声在线记者 何金燕)4月17日,省高院发出《关于严厉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通告》,到期未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限制贷款、投资、出国、出境、乘坐飞机高铁等。

《通告》要求,在湖南省三级法院立案执行但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应当在本《通告》公布2个月内自觉到法院如实申报财产,依法履行义务。在规定日期内不主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将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院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采取限制或禁止被执行人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出国、出境、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在星级酒店食宿、旅游度假等惩戒措施,直至其全部履行义务为止。

同时,规避、妨碍和抗拒法院执行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涉嫌构成妨害公务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行为的被执行人,将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通告》明确,申请执行人应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最大限度保护自身利益。欢迎社会公众踊跃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和下落,监督限制被执行人的消费和经营行为。法院将视案件执行情况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并严格为举报人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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