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范围和功能区调整

2018-04-18 09:25:39 [来源:长江信息报] [作者:周小平]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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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瘦身”3万余公顷,核心区扩大

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 范围和功能区调整

长江信息报讯(记者 周小平)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是湖南省唯一的国家级湿地类型保护区,是白鳍豚、江豚和鸟类的“舒适家园”。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近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国务院关于调整湖南东洞庭湖等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通知》,湖南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获国务院批准。

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1982年经省政府批准成为省级自然保护区,1994年晋升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11年,岳阳启动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工作。此次调整将岳阳市区、君山区和岳阳县已列入中长期城区规划建设的区域、物种资源较少保护价值不高的区域和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从保护区调整出来,保护区由原总面积的190000公顷调整为157627公顷。同时,调整还扩大了核心区的范围。比如,将红旗湖北面缓冲区部分调整成了核心区,因为通过调查发现,这里是江豚的重要保护区域。

据介绍,自然保护区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实验区。核心区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实验区可以进入从事科学试验、教学实习、参观考察、旅游以及驯化、繁殖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等活动。

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范围与功能区调整,是在国家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长江流域“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背景下一次生态保护规划的科学调整,对进一步加强洞庭湖流域,特别是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有效管理,提升管理水平,统筹、协调好生态建设与经济建设、生态保护与社会发展的关系都具有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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