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公安查处首例违反《网络安全法》案件

2018-04-16 14:41:56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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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4月16日讯(新湖南客户端·华声在线记者 王为薇 实习生 周林熙 通讯员 阎俊)近日,株洲市公安局查处了一起违反《网络安全法》案件,这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实施以来,株洲查处的首例违反《网络安全法》案件。

查到隐患,却一直不整改?

2017年11月16日,株洲市公安局网技支队对湖南工贸技师学院网站进行检查时,发现网站存在重大的安全隐患。随即对该网站的建设及技术维修提供商,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并下达了《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该公司在2018年2月16日前整改到位。

2018年3月26日,湖南省公安厅网技总队在对网站的检查中,再次发现湖南工贸技师学院网站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而此网站的建设及技术维修提供商,湖南某科技有限公司仍未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未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不及时整改就接受处罚!

鉴于此情况,株洲市、区两级公安网安部门约谈了该单位法人代表及网站系统管理员。通过约谈、调查证实该单位明知网络安全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却没有依法落实网络安全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21条、第25条、第59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给予该公司行政警告处罚。并对其提出限时整改要求:

1、对通报的问题迅速开展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对互联网信息系统安全漏洞的检测和预警工作,定期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开展漏洞扫描及风险评估工作;

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等规定,落实网站和重要信息系统的等级保护定级备案工作。

在未整改落实到位前,网站系统不得上线运行。

株洲公安表示,确保网络安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广大网民共同参与,株洲公安将认真贯彻落实《网络安全法》,对违反《网络安全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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