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曝光不文明行为,有奖!

2018-03-02 09:50:01 [来源:衡阳全搜索网] [作者:周连武]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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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提供曝光不文明行为的图片或视频,经媒体播发即可获得30元/条的奖励

衡阳全搜索网讯(记者 周连武)为进一步加大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力度,切实提高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营造浓厚创建氛围,树立良好对外形象,我市在加强公民公共行为教育的同时,开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随手拍活动,对不文明行为予以曝光。

记者从市创建办了解到,10类不文明行为将被重点曝光,包括:随地吐痰、乱扔烟头、乱倒垃圾、乱扔杂物、乱泼污水;乱张贴、乱涂写、乱设广告;乱吊乱挂、乱搭乱建、乱摆摊点、占道经营;行人横穿马路、闯红灯、攀爬隔离护栏;乱停放车辆、车窗抛物、施工车撒漏;公共场所乘车、购物拥挤争抢,随地大小便,大声喧哗吵闹、讲脏话粗话等不遵守公共秩序的行为;损坏公共设施和花草树木,毁绿种菜;城市公共设施破损及缺失;城区工地施工不规范、出入口路面未硬化、车辆带泥上路、工地扬尘、偷倒或积存渣土;各小区物业公司不服从社区工作安排,阳奉阴违,不履职不尽责。

我市将在报纸、电视、微博、微信等媒体平台设立“向不文明行为说不”随手拍曝光台,发挥宣传舆论的引导、推动和监督作用,对身边存在的“脏、乱、差”现象和各种不文明行为进行曝光。

据悉,此次活动还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参与城市管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市民可利用手中的相机、手机、行车记录仪等拍摄设备,拍下身边的不文明行为,以图片或视频加文字的形式,发送到各媒体,一经采用,将给予举报人30元/条的奖励;对经常投稿但未采用的热心市民,也给予适当奖励。

值得注意的是,上传的图片(视频)和文字说明能清晰、准确地反映事实,所以拍摄的照片要求客观真实、主题鲜明、不接受电脑合成作品及网络下载作品;上传照片要清晰,不文明行为主体是个人的,要能明显体现当事人不文明行为过程。不文明行为主体是商铺、单位的,需拍摄店铺招牌和单位牌子,有车辆的需拍摄车辆牌照;曝光不文明行为是教育引导市民群众自觉纠正陋习的一种手段,曝光应尽量体现善意提醒,不能暴露他人隐私;要注明举报人联系方式,便于统计兑奖。

“向不文明行为说不”随手拍活动

温馨提示

3月1日,我市第一部地方性法规《衡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为了将我市建设成为名副其实的全国文明城市,树立衡阳良好形象,向最美地级城市目标迈进。市创建办组织开展“向不文明行为说不”随手拍活动,每天在市内各大媒体及各级各单位公众号、微信群、QQ群中曝光各类不文明行为。

爱我文明城,我做文明人。请全体市民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自觉遵守《条例》,不要成为被曝光的对象。我们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关注度高的不文明行为,通过“曝光台”“晒”在阳光下,执法部门也将进行跟踪处罚。亲爱的市民朋友们,让我们行动起来,拿出手中拍摄工具,抓拍您所见到的乱吐乱扔、乱吊乱挂、乱停乱放、乱穿乱行等不文明行为,照片或视频电子版请发送到市内各媒体,一经采用将给予适当奖励。

衡阳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2月28日

欢迎市民将“随手拍”照片发至QQ邮箱:393781365@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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