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公款外逃 、吃死亡赔偿金…湖南各地曝光一批“蝇贪”典型案

2018-02-28 16:32:26 [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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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一届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强调“着力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近期,湖南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全会精神,剑指发生在扶贫民生领域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又有一些人挨了处分、上了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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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隆回:村主任侵占45万外逃2年被抓

日前,隆回县纪委县监委传来消息:该县南岳庙镇石蒜村潜逃近两年之久的职务犯罪嫌疑人刘前红,在云南昆明被抓获,现已被隆回县公安局带回,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刑事拘留。

据了解,刘前红在担任村委会主任期间,涉嫌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新农村建设项目承建单位押金45万元。其于2016年初便开始了逃亡之旅,先后在山东、广州、上海等多地辗转。该县纪委自2017年10月受理该信访案件以来,将此案列为“微腐败”专项整治的重点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专案组先后采取调阅相关资料、实地走访了解等形式,进行了历时一个多月的案情核查工作。此后,为做好追逃追赃工作,县纪委与县公安局建立了力量联合、舆情共享、跟踪监督的工作机制,先后10余次组织案情磋商会议、研究制定追逃方案,并及时将该犯的相关信息在公安内网上予以发布。

“不管腐败分子逃到哪里,都要缉拿归案、绳之以法!”该县纪委县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坚持凡逃必追、一追到底,不允许任何一名职务犯罪嫌疑人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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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高新区:通报4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

瓜分死亡赔偿垫付金

谢林港镇鸦鹊塘村原村委主任李松柏、原村委委员龚昕、包更生、贺文魁侵占集体资金案。2016年8月,鸦雀塘村城乡垃圾清运工贺某从垃圾车上摔伤致死,鸦鹊塘村一次性赔偿269800元,并帮垃圾车主垫付了其应承担的12000元。2016年10月,垃圾车主将村里垫付的12000元归还,村会计未及时入账,经原村主任李松柏提议,龚昕、包更生、贺文魁等4名村干部将12000元私分,并以虚列工作经费的手段将账目做平。

处分:李松柏、龚昕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包更生、贺文魁被通报批评。套取资金退还村账镇管账户。

套取迁坟补偿金

朝阳街道办事处梓山村主任陈正德套取拆迁资金违规发放补贴案。2016年6月,在“一园两中心”项目活龙山地块迁坟补偿过程中,陈正德考虑到为了项目迁坟需组长配合工作,在活龙山坟山补偿款中,虚报迁坟数量,套取国家建设资金5600元,用于发放组长补贴。

处分:陈正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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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资兴:通报3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

索要“误工费”

蓼江镇秧田村党支部委员、村委秘书袁辰岗在村级事务管理中违规收取现金问题。2017年6月,袁辰岗违反群众纪律,在村级事务管理中,以索要“误工费”的方式向服务对象违规收取现金1000元。

处分:2017年12月,袁辰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违纪所得被收缴。

公款旅游

唐洞街道高牌村原党支部书记廖忠富、原村委主任曹路平、原支委委员曹俊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组织党员、组长外出旅游问题。2013年6月至2014年7月,廖忠富、曹路平、曹俊在高牌村任职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违规使用村集体资金分3次组织本村党员、组长到华东五市、张家界等地游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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