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纪委通报四起典型案例

2018-02-22 09:55:51 [来源:株洲日报]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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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通报四起典型案例

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及时“收心”,绷紧纪律之弦

□ 株洲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陈正明

通讯员 纪宣

株洲日报讯 今日是春节假期后上班第一天。昨日,“清风株洲”微信公众号发布了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及时“收心”,调整好心态和状态,继续绷紧纪律弦,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新一年的工作中。

1. 攸县酒埠江派出所民警胡钢违纪案

去年7月28日,胡钢私自驾驶停放在酒埠江派出所内车牌号为“湘B0875警”的警车,带着儿子前往酒埠江风景区游泳,将警车停放在酒埠江风景区枫仙山庄附近,被附近居民拍照并网络实名举报,造成严重不良影响。日前,胡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 攸县桃水镇老君潭村违纪案

2014年至2015年期间,老君潭村私设账外账,原党支部书记罗祖生、原妇女主任兼出纳李叶丹对此负有直接责任,原村主任夏永勇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1月,老君潭村违规发放给每名党员、组长一床丝绵被,罗祖生、夏永勇、李叶丹对此负有直接责任。日前,罗祖生、李叶丹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夏永勇受到延长党员预备期6个月处理。

3.攸县江桥街道牛头湖村党支部书记王重之违纪案

2011年6月,王重之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母亲熊风英申报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并获取补助2万元;在2013年农历12月操办父亲王春芳、2016年农历正月操办熊风英的丧事过程中,王重之违规收受牛头湖小学、牛头湖砖厂和亲戚以外人员的礼金。日前,王重之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4.株洲县王十万中学违纪案

2014年9月至2015年底,王十万中学违规收受县新华书店教辅材料回扣款共计41971元。经学校校长易赛军与时任班子成员郭中幸、邓伟良、陈孝凌、唐勇会议后决定,将该款项被用于办公经费、补助发放与工作接待开支,其中27783元被认定为公款违规吃喝。今年2月,株洲县纪委给予易赛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邓伟良、陈孝凌、唐勇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郭中幸政纪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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