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通报6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

2017-12-18 12:08:27 [来源:张家界廉政网] [编辑:蒋俊]
字体:【

近日,张家界市纪委对近期查处的6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案件予以通报。

1.永定区大桥办事处原立功桥居委会临时工作委员会党总支书记石祥富私下平分贫困户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问题。2016年,石祥富在担任立功桥居委会临时工作委员会党总支书记期间,将立功桥居委会1.5万元贫困户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按每人160元的标准,向70岁以上的老人平均发放,违反有关政策规定。2017年12月,石祥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永定区三家馆乡竹园坪村堰垭组组长黎祖岗私下平分贫困户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问题。2014年,黎祖岗在担任堰垭组组长期间,将本组1.7万元贫困户精准扶贫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按每人333元的标准进行平均分配,违反有关政策规定。2017年12月,黎祖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慈利县杨柳铺乡向峪村党支部原书记韩同望违规挪用民政资金开支人员工资问题。2017年1月,韩同望在担任杨柳铺乡向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与村报账员彭玉春商量后,将民政部门拨付的9900元“受灾困难群众冬令春节期间救助资金”用于发放党员组长、卫生员及土地确权登记员等人年底工资。2017年9月,韩同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慈利县高峰乡原高山村党支部委员李先国挪用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财政奖补资金的问题。2016年1月,李先国在担任高山村党支部委员期间,将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财政奖补项目补贴资金1.5万元挪作个人家庭开支。2017年5月,李先国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桑植县原淋溪河乡党委书记彭勇给乡党委副书记、乡长彭自祥违规解决工作经费的问题。2012年,彭勇在担任原淋溪河乡党委书记期间,安排民政所长杨某(已另案处理)给时任党委副书记、乡长彭自祥解决工作经费2万元,杨某就以本乡群众周某、王某名义申报1.8万危房改造资金交给彭自祥,彭自祥将这1.8万元资金用于个人日常开支。2017年11月,彭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彭自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8万元违纪资金被全额追缴。

6.桑植县洪家关白族乡赶塔村党支部书记向佐肥,党员向光明违规占有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问题。2006年,向佐肥在担任赶塔村党支部书记期间,林业部门为该村分配3295.5亩国家公益林面积,向佐肥安排该村村民向某、向光明进行核算到户,尚余46.1亩未到户,经三人共同商议,将该面积分别增加到三人自己名下,其中向佐肥多核算19.4亩,向光明多核算13.7亩,向某多核算13亩。向佐肥共计违规占有国家公益林补贴2192.2元,向光明共计违规占有国家公益林补贴1547.1元,向某共计违规占有公益林补贴1469元。2017年10月,向佐肥、向光明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问题,充分说明在扶贫领域“雁过拔毛”、直接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很多,监督执纪问责的任务还很重。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大对扶贫领域资金拨付和使用的监管。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践行 “四种形态”,敦促扶贫领域违纪违规人员主动交代问题,继续加大专项巡察、财务清查和纪律审查力度,综合运用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手段,解决好扶贫领域的违纪违规问题,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