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5条土地扶贫政策 “两强”项目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

2017-11-27 08:51:43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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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11月26日讯 近日,省国土资源厅发布《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通知》,出台了5条土地扶贫的政策举措。该《通知》是对今年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的细化。

对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支持各地优先将其产业带动力强、就业吸纳力强的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项目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选址确有特殊性,无法在现有允许建设区范围内选址的,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开展规划调整工作。

在土地利用计划分解时,优先考虑产业带动力强、就业吸纳力强的产业发展项目。对于“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的重点项目,支持其纳入省重点建设项目清单,其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可使用省级计划。

优先安排增减挂钩指标,支持贫困地区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对于使用易地扶贫搬迁产生的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报批用地的产业项目,其税费政策可按照《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有关财政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综[2017]36号)落实。

将产业带动力强、就业吸纳力强的产业发展项目全部纳入用地审批绿色通道,安排专人跟踪,简化审批资料,优先审查报批。

鼓励企业使用存量工业用地。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现有土地用途的前提下,提高土地容积率的,不再补缴土地价款。

■记者 潘显璇 通讯员 王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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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为3.6万个自然村建“扶贫路”

记者11月25日从湖南省扶贫办了解到,为充分发挥交通在脱贫攻坚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扶贫路”推进“攻坚战”,湖南省日前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从2017年至2019年实施3.6万个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总里程4.37万公里。

《湖南省脱贫攻坚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实施方案》规定,这3.6万个自然村均为拥有25户人口以及100人以上的自然村。2017年率先实施12个2017年脱贫摘帽贫困县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共计0.3万个自然村;2018年实施剩余贫困县、非贫困县的贫困村和部分非贫困县的非贫困村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共计1.8万个自然村;2019年实施剩余的非贫困县的非贫困村的自然村通水泥(沥青)路建设,共计1.5万个自然村。

据悉,这些自然村通村道路建设采取“省级统筹、市级组织、县负主责、统一建设”的模式,建设资金来源以政府投入为主,主要由省级奖补资金、市州人民政府配套资金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筹措整合资金组成。省级奖补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奖补标准为:深度贫困县所辖村和其他经省认定的深度贫困村15万元/公里,其他贫困县所辖村12万元/公里,非贫困县所辖贫困村10万元/公里,非贫困县所辖非贫困村8万元/公里。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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