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实施“史上最严”黄标车限行令 行政区域所有道路全天限行

2017-11-21 12:18:1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龙腾 蔡贤俊] [编辑: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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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长沙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现场。记者 龙腾 摄

图为出席新闻发布会的领导。

图为“通告”文件全文。

华声在线11月21日讯(记者 龙腾 通讯员 蔡贤俊)长沙“史上最严”黄标车限行令来了!今日,记者从长沙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本月15日起,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和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俗称“黄标车”),在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全天候限制通行,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市。

“一辆普通高排放机动车(黄标车)的污染物排放量,大致相当于28辆国Ⅳ标准车辆的排放量。”长沙市环保局副局长李中秋介绍说,“黄标车”污染物排放量大、浓度高、排放稳定性差,其污染排放量已占到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总量的70%左右,已成为影响长沙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污染源之一。

根据《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本次限行的对象为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和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限制通行时间为全天候,限行区域扩大至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包括长沙县、望城区、浏阳市和宁乡市。

根据《通告》,交警部门将联合环保、交通、城管等部门对“黄标车”在限行区域内通行的违法行为开展联合整治,对违反限制通行规定的驾驶员将按照相关规定处以100元罚款。同时,对未年检、未购买交强险及多次违法未处理的黄标车,将依法依规暂扣车辆,实施顶格处罚。

市交警支队副支队长雷泽阳介绍,目前,国家明确需淘汰的黄标车定义是根据环保部门提出的7个条件来确定,符合其中任何一条均应淘汰。长沙先后于2015年3月和2016年2月,分别发布了黄标车限制通行的范围。此次颁布实施的《通告》,是长沙近年来第三次采取限制通行措施,“限制通行的时间和范围,一次比一次严,一次比一次广。”

记者了解到,截至2016年底,长沙全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230万,年均增长率约为20%左右。交警部门提供的数据显示,至今年3月底,长沙“黄标车”保有量为29497辆,约占全省总量的四分之一,截至11月上旬,交警部门已实际注销淘汰20277辆,淘汰比率为68.74%。

按照《长沙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补贴实施办法》要求,长沙对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实行财政补贴,补贴时限截止至2017年12月30日。同时,长沙将在今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黄标车淘汰任务。目前,全市已完成十批1722辆黄标车共计1252.3万元补贴发放。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

为改善全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加快淘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长沙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对高污染排放机动车实施交通限制通行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对象

(一)、以汽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Ⅰ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二)、以柴油为燃料、未达到国Ⅲ排放标准的机动车。

二、限制通行时间:全天候限制通行。

三、限制通行区域:长沙市行政区域内所有道路。

四、责任追究:驾驶机动车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依规查处。

五、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长沙市人民政府

2017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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