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想在长沙读书?这些手续要提前办

2017-09-18 09:56:04 [来源:长沙教育微信公众号] [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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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长办发〔2016〕5号)文件的精神: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需要在长沙城区就读公办小学、初中的,须提供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小孩和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本市居住证和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证明(居住和参保至少一年)等相关材料。

为了不影响孩子入学,提醒各位家长朋友:如果有入学需要,一定要提前一年时间办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哦。

如果您身边有明年需要入学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也请您转发给他们,做到有备无患。

问——

如何认定“居住半年以上”?

答——

按照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居住半年以上,是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

通俗地讲,就是公民个人或其单位主动向派出所申报或公安机关通过采集、共享等方式,获取到申领人在长沙行政区域内居住、从业、就学信息已满半年的,即可以申领居住证。

问——

多长时间可办好居住证?

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且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一致的,长沙中心城区派出所,望城区局高塘岭、星城、同兴、黄金所,长沙县局星沙、泉塘、新安、湘龙所,浏阳市局淮川、荷花、集里、关口所,宁乡县局玉潭、梅家田、金洲、历经铺所,在1个工作日内办结;农村派出所在3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领人居住登记已满半年,但申领地址与登记地址不一致的,派出所在受理之日起7日内办结。

办理居住证所需提供的材料

申领居住证,需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以下材料:

1 本人居住身份证

2 本人相片(系统无法获取相片的申领人需提供)

3 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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