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长沙基层派出所全面启动居民身份证跨省异地和省内异地受理工作

2017-09-15 16:40:59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赵丽 张鼎峰]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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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9月15日讯(通讯员 赵丽 记者 张鼎峰)随着长沙市政治经济文化的飞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外地户籍居民纷纷来长求学、经商、务工或定居。前期,按照公安部和湖南省公安厅统一部署,全市在长沙市公安局人境支队、长沙市政务中心和十个分区县市局的办证大厅共设立12个全国跨省异地和省内异地身份证受理点,为全国所有省(市、区)包括少数民族双语地区的群众开展办证服务,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应。

为使在长的外地户籍居民办证更便捷、更满意,长沙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市基层派出所全面启动办理全国跨省异地身份证和省内异地身份证服务,实现办证对象全国“全覆盖、全对接”,办证地点全市“全覆盖、全对接”,让更多群众在我市享受便捷办证红利,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对需要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全国各地居民,可预约到全市各分区县市局及派出所任意一个办证窗口,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自异地居民身份证受理之日起,30天后到受理点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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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依据

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护照、驾驶证等公安机关颁发的能够证明本人身份的合法有效证件,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在我省大中专院校就读的外省(市)籍学生无以上证件的,可提供学生证或学籍证明,交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二、受理流程

受理点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申请到期换领的,还应当交验原居民身份证。系统登记信息与申请人提供证件信息一致的当场受理,由受理点工作人员在办证系统中按照身份证文字、图像和指纹信息标准采集申领人信息及联系电话,打印《居民身份证受理登记表》,本人签字确认。

三、不予受理的情形

1、公安机关人口数据库中无信息、无图像的;

2、重证号、重记录信息的;

3、户口簿、居民身份证、人口主项信息不一致的;

4、制证图像与人口数据库图像不一致的;

5、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身份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未作处理的;

6、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7、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8、异地居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四、办证收费及领证时限

异地居民身份证首次申领、到期换领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遗失补领、损坏办理每证收取40元。

自受理之日起,异地办证30天后带《居民身份领取凭证》领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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