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 湖南唯一获奖的是她!

2017-09-15 11:06:46 [来源:怀化政法]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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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9日,在北京出席全国纪检监察系统表彰大会并荣获“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的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肖杨同志载誉归来。

据悉,此次大会共表彰了全国纪检监察系统97个先进集体、50名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先进工作者,肖杨是湖南省唯一获得此殊荣的先进个人。


获 奖 感 言

我接受表彰是组织给我至高无上的荣誉,我感到非常自豪和骄傲。第一,王岐山书记的讲话振奋人心,催人奋进,他讲“一代人有一代人的长征路,一代人有一代人的使命担当。”他要求我们要牢记使命、学思践悟、坚定自信,他的讲话精神犹如一盏明灯照亮了我前进的方向。第二,荣誉只能代表过去,未来更多的是沉甸甸的责任和担当,我将不忘初心,勇于负责,敢于亮剑,为维护好、执行好党的纪律尽忠履职,做维护党纪的守护人。第三,回去之后,我将迅速深入传达会议精神,以此为导向,寻找差距,补足短板,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准确把握执纪方法,敢于执纪,善于执纪,用扎实的工作向党和人民交出满意的答卷。


先 进 事 迹

肖杨,1984年参加检察工作, 2003年担任洪江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多年来,她始终坚持严格执纪、公正执法,所分管的纪检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全市先进单位,而她本人也多次被评为“全市纪检工作先进人”、“全省纪检工作先进个人”、“全省优秀检察干警”等荣誉称号。2013年夏天,她强忍丈夫病逝之痛,坚持不请假,一心扑在岗位上;2015年5月,肖杨罹患乳腺癌,但是她坚持忙完工作才进行复查治疗,在与病魔抗争的日子里,仍然不忘工作。在从事纪检工作的岗位上,她坚持原则、敢于碰硬,用自己的行动诠释了纪检监察干部的优良品质,赢得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的高度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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