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扶贫开发工作:聚焦“精准” 合力攻坚

2017-09-08 11:21:54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黄武平]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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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9月8日讯(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黄武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脱贫是第一要务。近年来,湘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把精准脱贫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16年底,湘潭共减少农村贫困人口7.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4年底的5.74%降至2016年底的1.95%,65个省定贫困村全部实现“摘帽”退出。在2016年度省委省政府对市州党委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考核中,湘潭综合得分99.63分,排名全省各市州第一,荣获2016年度全省“脱贫攻坚先进市”。

今年,全市上下按照省委、省政府有关“集中整改脱贫攻坚突出问题”的指示精神,积极查摆问题,快速落实整改方案,为建立健全精准脱贫长效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精准设计 扶贫开发工作高位推进

近年来,湘潭将扶贫开发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高位推进。自2014年开始,湘潭先后出台了《湘潭市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开发工作实施方案》《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关于建立扶贫对象退出机制的实施意见》和《建立“1+6+17”脱贫攻坚政策支撑体系的责任分工》等文件方案,制定了“一提前、两实现、三达到”精准扶贫总体目标。着力推进交通、水利、电力、通讯和“互联网+”、农村危房改造和环境整治、文化和生态旅游等6个基础建设方面的扶贫,狠抓发展特色产业增收、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实施易地搬迁、加强教育、开展医疗和救助、实行兜底保障等6项脱贫举措。

精准识别 建档立卡人口动态管理

2014年,全市严格按照入户调查、民主评议、村级公告公示、乡(镇)审核上报、县(市)复审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五步”工作法,完成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识别、录入。

此后,全市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开展领导干部“进村入户、访困问需、访贫问计”的“一进二访”活动,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了“回头看”,整个活动实现了市、县(市、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全覆盖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覆盖。2015年,湘潭先后对系统内贫困人口数据信息清理核对3次,清理出不符合贫困标准人员6639名,新纳入贫困对象6965人。

去年,结合省2015年度脱贫人口认定核查工作和贫困户身份比对核实工作,分别对全市上年度4.32万预脱贫户进行了脱贫抽样核查,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进行了“四类人员”核查清理。并创新推出贫困户基础信息“两表两卡两上墙”制度(贫困户问卷调查表、贫困户家庭收入调查表、脱贫攻坚帮扶登记卡、帮扶联系卡、乡镇脱贫攻坚情况上墙公示、村脱贫攻坚情况上墙公示),进一步规范了县(市)区、园区、乡(镇)、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基础信息管理,确保了贫困人口“有进有出、进出规范”。

精准施策 扶贫开发凸显地方特色

从2015年起,全市65个省定贫困村分别派驻由市、县(市)主要领导挂帅的驻村帮扶工作队,并选派一名机关干部担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其他面上村全部配备一名联村干部,4.6万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分别结对一个以上帮扶责任人,深入贫困村找准“穷根”,对照中央、省要求,结合湘潭实际,以“一村一策、一户一策”为标准精准制定出三年脱贫规划,并组织发动将国有企业、银行、医院、学校、民营企业等作为帮扶后盾单位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2015年湘潭开展了产业项目、危房改造、培训就业、社保托底、搬迁移居等扶贫“五项行动”,在65个省定贫困村建成产业基地121个,完成危房改造5900户,解决了5052名贫困人口就业。

2016年,湘潭启动群众增收、易地搬迁、素质提升、兜底保障、基础扶贫五大工程和“百企联百村、脱贫奔小康”“干群一家亲、党群心连心”“岗位技能送上门、就业服务下基层”“大手拉小手、爱心促成长”“送医送药送健康、百场义诊进乡村”五大帮扶活动,突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统筹低保线和贫困线“两线融合”,对建档立卡户符合条件的全部纳入低保,统筹新农合提高贫困人口报销比例、残疾人生活补贴、重性精神病患者救治救助、引导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易地搬迁、职业技能培训、因地制宜发展产业等9个方面兜底脱贫和就业创业脱贫;突出补齐省定贫困村摘帽短板,着力实施农村人饮水安全工程、低压电改造、贫困村组与组之间断头路硬化、光纤宽带入户、村级集体经济提升等8个方面工程。

精准保障 脱贫攻坚责任全面压实

这些年,各县(市)区严格执行精准脱贫“双组长”制,以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为县级脱贫攻坚第一责任人。全市所有贫困村、面上村做到了乡镇有分管领导、村有联村干部或驻村工作队员,户有帮扶责任人。

市本级财政在2014年专项预算680万元的基础上,2015年新增投入488万元。2016年、2017年,除已铺排扶贫投入事项的基础上,市级财政分别再新增1000万元,实行“考核奖补”。同时,将脱贫攻坚纳入县(市)区、园区、市直部门单位领导班子绩效考核,实行约谈问责制,以杜绝扶贫责任不落实、假脱贫、被脱贫和“数字脱贫”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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