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湖南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啦!标准为180元/人

2017-09-04 19:06:18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艺]
字体:【

华声在线9月4日讯(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银艳)记者今天从省人社厅了解到,2018年度湖南城乡居民医保开始参保缴费,个人缴费标准统一为180元/人。参保对象为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具体包括农村居民、城镇非从业居民、在校学生、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

省人社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教育厅日前联合发出《关于做好2018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明确各统筹地区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必须稳定在95%以上,城乡居民按年度一次性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2018年度参保缴费期原则上为2017年8月1日至12月31日,未达到规定参保率的统筹地区,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参保缴费期。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户籍所在地参保,在校大中专学生以学校为单位在学校所在地整体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城镇居民(含取得居住证的常住人口)没有参加职工医保的,要在社区参加城乡居民医保。

通知还明确了困难群众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全额资助;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农村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资金解决50%,不足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对城乡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通过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定额资助,定额资助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非低保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由各县市区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统筹给予50%以上的资助。

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对城乡居民参保缴费给予扶持或资助。

通知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在2017年9月15日前制定《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方案》,要积极探索委托银行代扣代缴、网上银行缴费、短信提示缴费等便捷方式,进一步方便城乡居民缴费续保。严禁未经城乡居民同意强行代扣代缴和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要做到每参保缴费一户,就发放一份医保待遇权益告知书(至少应包括住院、特殊病种门诊医疗、普通门诊统筹待遇政策,大病保险补偿标准,转诊转院程序,异地就医报销所需资料,政策咨询电话、监督投诉电话等)。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