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款操办生日宴 湖南6人受处分

2017-08-19 14:30:40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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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讯 近期,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对湖南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怀化分院院长吴卫华公款操办生日宴问题进行了严肃查处。

2016年12月3日,吴卫华在怀化某山庄举办50岁生日晚宴,邀请同事同学等45人参加。在操办生日宴活动中,吴卫华收受礼金5000元;违规用公款报销或支付19469元。审查中还发现吴卫华存在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廉洁纪律,用公款支付个人费用14007元,个人使用单位购物卡40000元、加油卡12050元等违纪事实。

吴卫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纪律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上缴或退还违纪款90526元。副院长孙强组织参与生日宴,对抗组织审查,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会计宋娟参与串供,财务审核把关不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出纳彭沙沙参与串供,经手虚开吴卫华生日宴费用发票4380元,受到警告处分。办公室工作人员李昊参与串供,直接经手报销应由吴卫华个人支付的费用,受到警告处分。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湘西分院院长汪志坚到长沙出差乘公车返回湘西途中,在怀化参加吴卫华用公款操办的生日宴,受到诫勉谈话处理。

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研究院党委、纪委分别因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问题向省纪委驻省工商局纪检组作出书面检查。

省纪委警示称,吴卫华案是一起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四风”问题典型案件。全省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记者王欢实习生杨滨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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