砥砺奋进的五年·湖南篇

【从严治党在路上】永州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前7月立案202件

2017-08-17 06:06:55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斌 陈卓韬] [编辑:蒋俊]
字体:【

永州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今年前7月共立案202件——

铁纪发力 禁令生威

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陈卓韬

近日,永州市纪委监察局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8个方面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紧盯发生在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侵占扶贫资金的突出问题,并将典型案例通报曝光,这在永州已成为一种常态。

在这种常态下,今年前7个月,永州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举报线索984个,立案202件,给予责任人党纪政纪处分81人、组织处理87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0人,收缴违纪资金758.59万元,通报典型案件49个,涉及群众的资金近40万元已全部返还到位。

“签字背书”压实各级责任

“我承诺,保证按时按质完成脱贫攻坚军令状所列任务,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党纪政纪处分。”今年来,新田县大坪塘镇纪委出台《大坪塘镇精准扶贫工作纪律承诺书》,各贫困村的村主干、驻村干部、驻村工作队长、挂村领导层层“签字背书”。这是永州层层压实责任的缩影。

早在今年3月,永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晖就将“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现场推进会开到了蓝山县毛俊镇毛俊村。市委常委会专题研究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精准扶贫工作的决议》,推行扶贫资金全程留痕制度,市委、市政府领导带队督查,确保每一分扶贫资金都真正用于贫困群众。

“敢向扶贫资金伸手,一律严肃查处。”永州市纪委监察局明确“十个严禁、三个一律”脱贫攻坚工作纪律,要求坚决查办发生在扶贫领域的违纪案件,重点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贪”,突出对乡镇、村基层组织和基层干部等重点人群,扶贫资金分配和扶贫项目审批等重点岗位,重大扶贫工程建设等重要事项实施同步预防。

今年来,永州市纪委开展3次脱贫攻坚工作专项督查,对17名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领导干部进行了追责。

突出重点紧盯问题线索

“多亏党的政策好,被侵占的钱又回到了自己手里。”

7月上旬,道县富塘社区90岁居民陈玉清用颤抖的双手,拿回了被侵占的781元退耕还林延补资金。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永州市、县两级组建51个巡察组深入181个乡镇办事处对扶贫攻坚开展专项巡察。

期间,永州各级围绕“人”“钱”“事”,坚持明察、暗访、追责、曝光四措并举,共对扶贫领域33名违纪违规人员给予纪律处分。江华瑶族自治县第一轮脱贫攻坚专项巡察立案查处3人,组织处理15人,调整更换驻村扶贫工作队长20人。新田县在扶贫资金专项巡察中,有201名农村党员干部相继到县纪委“投案自首”,主动申报并退赔违规享受“两项制度”扶贫资金共计37.9万元。

同时,永州市纪委监察局强化项目的大清理、大检查,以“互联网+监督”为抓手,推广“蓝山模式”,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立项、申报、审核、拨付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在线监管。全市共审计核查村级项目资金24亿多元,发现问题线索284条,查处违规资金693.66万元。

挂牌督办扎紧制度“笼子”

“这是县纪委开的你镇问题清单,你看是否属实?如果属实的话,你准备什么时候整改销号?”近日,宁远县委书记刘卫华对该县一镇党委书记进行“面对面”约谈。

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根据各级排查情况,永州市纪委明确24个信访举报总量大、越级重复举报多的乡镇(街道)为挂牌督办乡镇,各县区纪委共约谈43个“零办案”乡镇的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今年上半年,全市通过“乡镇纪委在行动”,181个乡镇(街道)共立案354件,同比增加34.6%。

压实责任、严查贪腐的同时,各县区相继出台《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意见》《关于严明村级财务管理纪律的八项规定》《村级财务管理办法》等文件,进一步规范村干部“用权任性”。

“查处不是最终目的,关键是扎紧制度‘笼子’。”永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杨永表示,在扎紧制度“笼子”的基础上,永州将继续推进“互联网+监督”平台建设,将涉及扶贫的所有部门、所有事项全部纳入平台,确保精准识贫、精准脱贫。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