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红包礼金?套取项目资金?长沙34名干部被打“板子”

2017-08-11 18:10:20 [来源:廉洁长沙] [编辑:印奕帆]
字体:【

近日,长沙县纪委通报一批侵犯群众权益的典型案例,宁乡县纪委通报一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长沙县

1 县创业办原主任罗伟违规收受红包礼金、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私设小金库案

2010年至2016年期间,罗伟在担任县创业办主任期间,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造成财政资金重大损失。罗伟利用负责县创业富民专项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审核、验收等工作的便利,多次收受扶持对象所送红包礼金。同时,罗伟还存在违反生活纪律、私设“小金库”并从中违规发放津补贴的问题。罗伟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黄花镇鱼塘村原村干部黄新耀、唐仕文、王忠、黄金辉四人索取他人财物案

2015年,时任黄花镇鱼塘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黄新耀,村支两委成员唐仕文、王忠、黄金辉,以帮助黄花镇某个体户租到村集体资产为条件,向该个体户索要“好处费”10万元,每人分得2.5万元。黄新耀、黄金辉、唐仕文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黄新耀、唐仕文、王忠、黄金辉被分别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涉嫌犯罪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福临镇原开物村村干部彭成、刘干湘、余立明、任双玖、林芳五人违规接受他人宴请、收受他人礼金,伪造财务资料套取资金案

2014年,福临镇原开物村虚造富硒肥施用技术培训和早稻浸种育秧培训补助发放表套取资金,所套资金用于冲抵村集体开支。2015年,彭成、刘干湘、余立明、任双玖、林芳五人在土地流转、租赁中为福临镇原开物村某村民提供帮助,接受该村民宴请并收受其所送红包礼金。同时,在组织进行调查时,彭成向组织隐瞒事实真相,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彭成、刘干湘、余立明、任双玖、林芳被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果园镇花果村原村干部田建斌、陈灿萍、蒋有为重复申报建设项目套取财政资金,田建斌违规收受他人礼金案

2014年,时任果园镇花果村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田建斌,村支两委成员陈灿萍、蒋有为,采取重复申报的方式套取公路补助资金,并将所套资金用于村级其他建设开支。田建斌、陈灿萍、蒋有为三人还存在违反工作纪律,未按照规定要求实施村级工程建设的问题。同时,田建斌先后两次违规收受他人所送礼品。田建斌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陈灿萍、蒋有为被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县住房保障局市场监管科科长曹杨、征收办副主任刘博林、返聘人员陈允忠违规收受红包礼金案

2011年至2012年期间,曹杨、刘博林、陈允忠三人在为本县房地产项目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联合验收过程中,多次收受房地产项目相关工作人员所送礼金。曹杨、刘博林、陈允忠被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6 金井镇农裕村支部党员饶湘如侵害群众利益案

2016年,金井镇农裕村支部党员饶湘如等5人在镇、村、组均不知情的情况下,擅自将部分集体征收补偿款用于发放阻工人员的工资及奖金,饶湘如个人实得10000元。饶湘如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7 江背镇湘阴港村支部党员熊建军吸毒案

2016年10月,熊建军在江背镇湘阴港村自己家中利用自制工具以“烫吸”方式吸食毒品“麻古”和“冰毒”,后被公安机关查获并受到行政拘留十日处罚。熊建军被给予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8 县教育后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聂伟平参与赌博案

2013年12月,县教育后勤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聂伟平在星沙街道某电玩城内,利用捕鱼电游赌博机,以上分的形式进行赌博,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并被罚款400元。聂伟平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宁乡县

1 回龙铺镇侯旨亭社区党支部原负责人谢辉武、原治调主任周立新、原会计谭雪斌、原妇女主任宋志连虚列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案

2016年1月至2月,谢辉武、周立新、谭雪斌、宋志连等人以社区项目建设的名义,从社区支农支出中套取资金531160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处理近年来财务政策不能报销的相关费用。同时,每人以2015年度补助款的名义从“小金库”中违规领取10000元。2017年4月,谢辉武、谭雪斌、周立新三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宋志连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资金全部返还村帐。

2 双凫铺镇合轩村党支部原书记魏义军、村委会原主任卢劲松违反工程招投标程序案

2015年9月,魏义军、卢劲松组织支村两委干部和部分村民小组长商议,决定拓宽硬化2公里长的某村道。该工程未进行招投标、未履行竣工验收程序,合轩村村委会提前支付工程款40余万元。同时,卢劲松以打收条方式收取群众集资的公路硬化工程建设款18900元,未入村帐。2017年4月,卢劲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魏义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 双凫铺镇粟江村原村干部刘青山违规承包水利工程、违反财务制度案

2013年6月,双凫铺镇政府与粟江村(原江河村)村委会签订水毁工程承包协议,工程造价27467元,时任江河村村委会主任刘青山违规与村委会签订承包协议,在未经镇政府验收的情况下,刘又组织村干部自行验收,并开具27467元建筑业统一发票要求村上兑付。另查明,刘青山还存在未将收取的村内企业管理费及时上交村帐,直接用于冲减其他开支等问题。2017年3月,刘青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 双凫铺镇泉井村庙家组原组长杨小利滞留拖欠村民新农合医保款案

2015年10月至12月,杨小利收取庙家组230名群众2016年新农合医疗参保款25944元。经村干部多次催促,杨小利才于2015年12月底将开好的票据交给村会计,但又以抵扣其承包的庙家组“美丽乡村建设费用”为由,拒绝上交,并长期在外地逃避调查处理,对抗组织审查。导致村委会垫付该笔款项,同时造成两名群众当年无法参保。2017年5月,杨小利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5 黄材镇松溪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文彪、村委会原主任桂石周、原会计桂文明、原妇女主任罗亮芬、原治调主任张文均虚列工程项目套取集体资金案

2016年2月,张文彪通过签订虚假公路建设合同,套取资金36万元,用于村集体日常开支及其他项目建设费用。同时,张文彪与桂石周、桂文明、罗亮芬、张文均等5人从所套取资金中支取6万元用于发放村干部补助,每人分得12000元。上述5人,还存在拆分危改资金1万元的问题。另查明,张文彪存在违规收取村民建房办证费用2.8万元的问题。2017年5月,张文彪受到留党察看两年处分,桂石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桂文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罗亮芬、张文均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 巷子口镇原扶峰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政强违规决策案

2015年12月,巷子口镇原扶峰村与原花桥村合村过程中,原扶峰村党支部书记李政强在未经上级领导同意和村民大会决议,且未取得有效资金来源的情况下,擅自决定硬化公路25303米,新修公路3100米,造成村集体负债671.3万元,另有部分工程未按要求进行招投标,造成不良影响。2017年4月,李政强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