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花公款、用公权…郴州5名处级领导干部被严肃查处!

2017-08-02 20:36:57 [来源:林邑清风微信公号] [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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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严明党的纪律,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5起处级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

1 郴州市政府原副秘书长、市政府办原党组成员卢少林违规收受红包礼金、违规操办婚丧喜庆、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

2008年至2017年,卢少林利用节日、调任、旅游、开会、外出考察、打牌娱乐、儿子升学留学等名义收受私营企业及老板、下属单位及工作人员和其他国家公职人员所送红包礼金、购物卡等共计人民币51万余元、美元1.8万元;违规操办其父丧事,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8.5万元;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此外,卢少林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6月,卢少林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取消退休费待遇,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2 郴州市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副书记、台长罗清华违规收受礼金、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违规操办婚丧喜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等问题。

2013年至2017年,罗清华安排专人套取资金用于违规接待、大吃大喝,并专门设立接待办负责接待,违规公款吃喝129万余元,其中高档烟酒消费100万余元;安排人员套取资金68.8万元以走访、慰问等形式给省、市相关部门人员送礼;多次到某房地产公司营销中心二楼套房接受他人宴请或安排朋友吃喝,且每次都上高档酒水。2006年至2017年,罗清华收受个体户、下属单位及个人红包礼金共计人民币69.17万元、美元3000元,其中包括违规操办其母寿宴、违规操办其父丧事,收受亲戚以外人员礼金7.84万元。罗清华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6月, 罗清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 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副局长、市交警支队原党委书记、支队长邓光坛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03年至2017年,邓光坛利用过节、开会、乔迁、出国培训等名义收受私营企业及老板、下属单位及工作人员红包礼金共计17.73万元。邓光坛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17年6月,邓光坛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的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 临武县人大党组书记、主任雷剑才违规公款旅游、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

2015年9月,雷剑才在郴出差期间,带领县人大机关干部职工及人大代表共7人到江西吉安、井冈山旅游,并虚造考察公函,将旅游费用0.48万元在县人大报账,对此,雷剑才负有直接责任和主要领导责任。2013年至2017年,经雷剑才同意,临武县人大机关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31.17万元,其中,雷剑才领取0.56万元,对此,雷剑才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雷剑才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17年7月,雷剑才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市公路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邓吉春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

2004年至2017年,邓吉春收受下属单位及工作人员红包礼金共计7.4万元。在组织调查期间,邓吉春主动交待了自己的违纪问题。2017年7月,邓吉春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中央八项规定实施4年多来,党风政风持续好转,但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置若罔闻、顶风违纪,触碰纪律红线。上述5起典型案件中,有的套取公款大吃大喝、有的违规发放各类津补贴、有的违规使用公车、有的违规公款旅游,有的借各种名义收受红包礼金,但不管以什么名义,找什么借口,花的都是公款,用的都是公权,谋的都是私利,必须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从这些案件中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解决“四风”问题是一场攻坚战、持久战,没有休止符和完成时,必须一个节点一个节点坚守,一个阶段一个阶段推进。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决不让不正之风反弹回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监督执纪,发扬“钉钉子”精神,紧紧咬住“四风”问题不放,对顶风违纪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突出的,要坚持一案双查,不仅要追究直接责任,还要追究领导责任,不仅要追究主体责任,也要追究监督责任,持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向党的十九大交上满意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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