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 十大政策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2017-07-27 06:03:55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欧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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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联合发文

十大政策扶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

湖南日报记者 唐婷 通讯员 黄梅

近日,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产业扩大就业的若干政策》(简称《政策》)。

放宽市场准入、给予财税支持、降低企业费用、加强金融扶持、支持创业就业、降低用工成本、加强住房保障、推进品牌建设、鼓励招大引强、划定实施范围……《政策》明确了支持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10大扶持政策,真金白银,干货十足,力度罕见。

开设“绿色通道”,设置“最简程序”

截至2016年底,全省还有49个贫困县、5871个贫困村、331万贫困人口,其中许多是贫中之贫、困中之困,脱贫的难度大、成本高。

实现贫困人口如期脱贫、稳定脱贫,关键在稳就业,根本在强产业。《政策》明确提出,推动贫困地区提升自我发展能力、做大做强县域经济,帮助贫困人口就近就业、长期就业,要在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和服务业的基础上,依托产业园区,集聚发展就业吸纳能力强的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

《政策》提出,凡在贫困地区园区内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规划、安全生产等“红线”要求的工业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均可享受税费、金融、用工、住房等多方面的优惠。

在市场准入方面,《政策》明确,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设“绿色通道”,设置“最简程序”,在规划许可、土地审批、环评审批等方面推行“即来即办”模式,实行审批“一站式”办理、“一次性”办结。实施“先照后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等改革。

降低贫困地区农村工业电价,实行城乡同价

财税支持方面,全面落实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小微企业发展、科技创新、创业就业等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稳定吸纳当地劳动力且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占比达到15%以上的企业,从投产之年起,连续三年按企业所缴主体税种和土地使用税省级部分依法予以奖补,单个企业最高奖补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在降低企业费用方面,《政策》也有实招:对新入驻园区标准厂房的企业,支持市县财政对厂房租金予以补助,省财政从投产之日起按照年租金30%的标准给予连续三年补助。优先支持贫困地区企业通过参与电力直接交易购入省内外低价用电;降低农村工业(含农产品加工业)电价,实行城乡一般工业用电同价;农产品初加工业用电执行农业电价。

贫困地区企业上市融资可获适当奖励

金融扶持方面,《政策》提出,支持贫困地区企业上市融资,对于向中国证监会上报首发上市申请材料并处于在审期的,给予适当奖励。参照精准扶贫“财银保”方案,企业稳定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占比达到15%以上的,可获得贷款支持。

《政策》鼓励地方政府整合培训资金资源,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订单式就业技能培训,对实施效果好的贫困县给予每个县100万元奖补。对企业吸纳当地劳动力就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在岗12个月以上,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按政策标准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同时按每人每年1000元给予用人单位岗位补贴,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1500元。

支持贫困地区引进500强企业

《政策》明确,对贫困地区工业企业(含农产品加工业)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费率过渡试点政策。企业因生产经营困难,经批准后可暂缓1年缴纳养老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此外,园区企业职工符合公租房保障条件的优先享受租赁补贴。

根据《政策》,对新获批或新注册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地理标志商标、马德里国际商标的贫困地区企业,省财政将给予10万-20万元不等的补助。《政策》同时鼓励贫困地区企业参加境内外展示展销活动,建立重点展会名录,企业参与名录内的展会所交展位费予以全额补助。

同时,支持贫困地区引进产业带动力强、就业吸纳力强的工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特别是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民营500强”企业,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从财政、金融、土地等方面专项研究、重点支持。

“每一条都是真金白银”

“每一条都是干货,都是真金白银,达到了同类政策最优。”《政策》起草小组负责同志表示,当前,全省脱贫攻坚已进入关键时期,在这个重要时间节点上出台《政策》,将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注入强大力量。

记者注意到,《政策》的实施范围包括全省51个国贫县和省贫县,已经脱贫的贫困县摘帽不摘政策,仍可享受优惠。《政策》执行时间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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