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和倒房重建方案公布 困难重建户补助不低于2万

2017-07-07 09:22:47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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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7月6日讯 受灾困难群众的生活救助有多少?农村倒损住房重建能得到哪些补贴?今天,湖南省民政厅公布了湖南受灾困难群众救助和倒房重建方案。重点安排好受灾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在12月底前基本完成灾后重建任务。

抓好巨灾保险理赔

“全倒、严重损房是有标准的,民政、国土等部门可以一起来评估,确保工作有机制。”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唐白玉指出,灾后重建是全省民政部门的重点,随着灾情逐步稳定,各地要进一步核准灾情,要深入到村组农户,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全面公示受灾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台账,为实施精准救助打下基础。

除当前防汛任务仍严峻的长沙、益阳、岳阳及湖区县可稍迟上报外,各市县要在10个工作日内将紧急转移需救助人口、过渡期生活救助人口及因灾倒房户台账上报到省厅。各级民政部门尤其是农房倒塌、农业巨灾保险试点县市区,要尽快对因灾死亡、农房倒塌、农业巨灾理赔到位。

妥善安排受灾群众基本生活

4日,民政部、财政部向我省下拨了3.1亿元应急救灾资金。民政应急救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灾情稳定后,民政部门要尽快引导受灾群众重建家园。对因灾紧急转移需政府救助的群众,按照人均300元的标准帮助解决生活困难;对因灾房屋倒塌或严重损坏无房可住、无生活来源、无自救能力的受灾群众,按照每人每天20元左右的标准,做好过渡期生活救助。

因自然灾害造成农村住房倒塌或主体结构损坏,致使房屋无法居住的困难农户,原则上对于困难重建户,按每户不低于2万元标准救助;对于特困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户和重点优抚对象家庭等特困重建户,可提高标准来重点保障;对于一般损房困难户,按不低于每户2000元标准救助。

■记者 杨昱

实习生 於婉璐 通讯员 祝林书

防疫连线

严禁销售使用赠送水浸食品药品

记者7月6日获悉,省食药监局昨日派出督察组深入受灾相对严重的长沙市望城区团山湖堤坝区督促指导灾期食品安全工作。

省食药监局负责人强调,全省各灾区食药监部门要重点加强对灾区食品药品经营单位、医疗机构和救灾食品药品的监管力度,加强对灾民集中救助安置点和临时供餐点的督察及指导,重点排查饮用水源污染、水浸食品药品等,有效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严禁销售使用、赠送被洪水浸泡过、被污染的食品、药品或食品原料、半成品,对趁洪涝灾害之机,生产经营伪劣食品药品的行为,要坚决依法查处。■记者 李传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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