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1个月耒阳市党纪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21人

2017-06-26 07:52:03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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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问责利剑斩向不作为乱作为

华声在线6月25日讯(记者 陈鸿飞 通讯员 肖湘东 王卫全 胡阳)耒阳市大市镇在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中存在资格审查不严格、党委推荐不规范以及计票统票等具体工作不细致的问题,6名相关责任人被追究责任……近日,耒阳市纪委连续发布5期问责通报,对“为官不为”“为官乱为”者实行问责。近1个月,该市有32人因在环保、换届、扶贫等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被追究责任,其中受到党纪政纪处分11人、组织处理21人。

衡阳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周农介绍,去年7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正式施行。今年以来,市委、市纪委用好问责“撒手锏”,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释放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为重构政治清明的新衡阳打下一剂强效针。

据了解,今年,衡阳市在扶贫工作中,发现一些干部“应付了事”,突出表现为贫困户识别不精准、贫困人口脱贫不精准,结对帮扶不到位、贫困户档案管理不规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房不能按期完工等。今年4月,市委、市政府出台《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试行)》,明确规定7大类36种予以问责的情形,包括对脱贫攻坚工作不重视、不担当、不作为,扶贫项目资金使用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至6月25日,全市共问责15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1人,56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3人被免职。

同时,为了让环保问责制度化、规范化,衡阳市出台《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等文件,层层分解责任、传导压力。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环境保护领域“为官不为”专项整治工作。至6月25日,全市共对因突出环境问题整改不力、失职渎职的250名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其中县处级干部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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