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防总办今日12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2017-06-24 13:04:15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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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吴媚

近日,中国多省区市将出现强降雨过程,国家防总办今日12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受冷空气共同影响,预计6月24日-28日,西南东部、江南、江淮南部、华南西北部等地有大到暴雨,部分地区有大暴雨,局地可达150-220毫米,一些地区可能发生严重洪涝灾害,防汛抗洪形势严峻。

根据《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国家防总今日向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上海、浙江、福建、广东、广西、四川、重庆、贵州、云南、西藏省(自治区、直辖市)防汛抗旱指挥部,长江、珠江、太湖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发出通知,国家防总定于6月24日12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要求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响应,按预案和规定切实落实洪涝灾害各项防范措施,全力避免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减轻灾害损失。

另据悉,省防指于今日13时将防汛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

Ⅲ级响应行动

(1)防汛值班:省防办副主任参与值班,优化调度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力量,密切关注天气变化、雨、水、险、灾等情况,随时向省防办负责人报告重要情况。

(2)防汛会商与组织:省防指指挥长主持防汛会商,作出相 关工作部署,强化汛情灾情监测及相关工作指导,及时将重要情况向国家防总、省人民政府报告,并通报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必要时,组织专题会商。

(3)省防指各成员单位工作要求: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落实 相关工作,及时将重要情况报送省防办。水利、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民政、农业、卫生、安监等部门根据需要派出工作组赶赴重灾区指导防灾救灾工作。省军区组织抢险抗灾力量集结待命, 省级防汛物资仓库做好出库及运力准备。

(4)应急调度:省防指根据灾险情的严重程度和相关要求, 做好人、财、物、水库、内湖等调度工作。相关市州、县市区按照规定,做好人、财、物及水库等防洪工程调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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