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公安5年办理投诉1.9万件 查纠3600余起民警违纪违规行为

2017-06-20 14:42:29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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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湖南省公安厅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省公安督察工作开展情况。

驻厅纪检组长、厅党委委员、第一副督察长段国华介绍有关情况。

华声在线6月20日讯(记者 张鼎峰)6月20日,记者从湖南省公安厅了解到,近5年来,全省督察部门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投诉1.9万件,查纠民警违纪违规行为3600余起,教育提醒民警1.1万人次,禁闭、停止执行职务960人。

1997年6月20日,国务院以第220号令发布了《公安机关督察条例》,该《条例》是唯一以行政法规形式在国家行政机关内部确立的督察制度,至今已经施行20年。目前,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均按照公安机关执法勤务机构队建制的要求,相应设立了警务督察总队、支队、大队,全省配备专职、兼职督察民警645人。

“湖南严肃查处了一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突出问题,有效提升了执法公信力。”驻厅纪检组长、厅党委委员、第一副督察长段国华介绍,全省公安督察部门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动跟进全国、全省重大警务部署、公安中心工作、重大活动安保工作。针对执法领域问题最多、群众意见最大的接处警等重点环节,全省公安督察部门采取了常态督察与专项督察相结合、现场督察与网上督察相结合、流动督察与派驻督察相结合、过程督察与责任倒查相结合等方式。

据了解,湖南在省、市公安机关开通12389举报投诉电话,近5年来,全省督察部门办理群众来信来电投诉1.9万件。相继开展了纪律作风集中整顿、“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纠‘四风’、治陋习”等系列专项督察行动,近5年来共查纠民警违纪违规行为3600余起,教育提醒民警1.1万人次,禁闭、停止执行职务960人。

此外,湖南公安充分履行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职责,近5年来,全省公安机关共办理维护民警执法权益案件3700余起,为4280名民警纠正错案、恢复名誉或建议给予经济补偿;打击处理侵害民警执法权益违法人员4560人,其中追究刑事责任980人、行政处罚287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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