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宁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2017-05-29 08:52:27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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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衡阳讯 5月28日,常宁市纪委通报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

常宁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河道管理股股长周满元公车私用问题。经查,2017年3月30日上午,周满元无证驾驶单位公车去北一环接人,并将公车借给他人练习备考。在组织调查期间,周满元还与同事吕诗福串供,干扰组织调查。常宁市水利局决定,给予周满元记过处分,并免去其股长职务;给予吕诗福警告处分。常宁市水利局副局长陈仲斌对股室公务用车把关不严、管理不到位,存在工作失职,常宁市纪委对其进行诫勉谈话。

常宁市规划局副局长廖小群、法规股长唐孟金、培元规划站站长吴帮君借培训学习之机公款旅游问题。经查,2016年10月27日至31日,廖小群、唐孟金、吴帮君到海口市参加城市建成区违法建设整治与防控疑难问题解析专题培训班。培训结束后,三人转道去三亚旅游,并在局财务违规报销在三亚旅游产生的相关费用,属变相公款旅游。常宁市纪委决定,给予廖小群同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吴帮君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给予唐孟金同志党内警告处分。

常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校长郝绍华违规给教职工发放购物卡问题。经查,2017年1月,常宁市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以发工会节日福利为名,违规给全校每个教职员工发放600元一张的超市购物卡,共计10.5万元。郝绍华作为该校校长,对此事负主要领导责任。常宁市监察局决定,给予郝绍华行政警告处分。

此外,衡阳市南岳区纪委查处1起“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南岳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原指导员康志雄在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亲属经商谋利提供便利条件,并在为服务对象申领国家司法救助金时,向服务对象索要并收受贿赂1.1万余元。2017年5月23日,康志雄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撤职处分。 记者赵晶实习生向紫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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