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庭湖区水系功能初步恢复 生态环境有所好转

2017-05-25 10:45:34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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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庭湖区水系功能初步恢复

解决了部分沟渠淤塞、排灌不畅问题,调蓄和灌排能力得到极大提升

华声在线5月24日讯(记者 柳德新 通讯员 杨瑛)得益于2016年启动的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洞庭湖区水系功能初步恢复,生态环境有所好转。今天,省水利厅在安乡县专题部署2017年度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增蓄专项行动。

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介绍,我省2016年度安排省财政奖补资金4亿元,带动各类资金投入达16亿元,清淤疏浚大型沟渠2540多公里、中型沟渠4170公里、小微沟渠17425公里、堰塘20721口,清淤总量2.2亿立方米,全面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如今,洞庭湖区水系功能初步恢复,解决了部分沟渠淤塞、排灌不畅的问题,恢复了旱能灌、涝能排的灌排水网,调蓄和灌排能力得到极大提升。项目实施后,当地水环境得到较大改善,初步实现了沟里有水、水变干净、环境变好、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的目标。但从实施情况看,市与市之间、县与县之间、县内各乡镇之间,工程进度、质量不平衡。

省财政今年继续安排大中型沟渠省级奖补资金4亿元,近期将先行下达总额的80%。省水利厅倒排工期:今年5月底前,全面完成2016年工程质量问题整改;5月底,将第一批省级奖补资金下达到市县;7月底之前,各县下达2017年省级奖补大中型沟渠实施计划、县级自主实施的小微型沟渠及塘坝实施计划;9月底之前,各县根据各地实际全面完成工程设计、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委托实施报批等施工前准备工作;10月,全面开工;2018年1月底,全面完工;2018年2月底,完成县级验收;2018年3月底,完成省市考核。

洞庭湖区沟渠塘坝清淤增蓄行动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洞庭湖区水环境综合治理5大专项行动之一。2016年和2017年,省财政按照大型沟渠12万元/公里、中型沟渠5万元/公里的标准,重点奖补四口河系地区南县、华容、安乡、澧县、津市(含涔澹农场)、沅江、大通湖区、君山(含岳阳监狱)等8个县(市、区)开展大中型沟渠清淤,兼顾奖补湖区其他县(市、区)对问题突出的大中型沟渠清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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