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低保五一起“同城同地同标” 增加脏器移植等3种大病保障

2017-04-28 08:20:45 [来源:华声在线] [编辑:曾晓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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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4月27日讯 今天,记者从长沙市政府获悉,新的《长沙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将在5月1日正式实施。新办法真正实现了城乡低保统筹,建立了低保与精准扶贫、物价等挂钩的联动机制,还新增了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3种重病作为重点保障对象。

低保城乡一体化

让农村低保大幅提升

新办法让长沙城乡居民实现同城同地同标准,打破了以往因城乡户籍差别而享受低保不同。同时,农村低保的确定变以往靠评贫议贫为靠计算评估实际收入,保证了公平公正,走在了全国前列。

新办法实施后,农村低保标准大幅提升为:市辖区和长沙县550元每月每人;浏阳市、宁乡市500元每月每人。其中浏阳、宁乡的农村低保标准从260元提高到500元,增幅高达92.3%。

为了确保困难群众不受物价等因素的影响,新政还建立了最低生活保障与精准扶贫、物价等挂钩联动机制。

大病保障

由14种增加到17种

新办法实施后,长沙城乡低保对象中,70岁以上的老年人都能享受到保障标准上浮30%的待遇。新办法还在原来重点保障的14种大病的基础上增加了脏器移植、脑瘫、艾滋病3种重病作为重点保障对象,其个人保障水平上浮30%,因此因病因残致贫家庭将获得更多保障。对原来只重点保障普通高中和大中专在校学生扩大到了职业高中在校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以及丧偶单亲家庭中的16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并上浮30%。

同时,对保障对象家庭中因哺乳、护理病人等特殊情况,在家庭收入计算方面给予政策上的倾斜。

引入第三方评估

明确25种情形不予保障

为确保低保的规范管理和公平公正,长沙市低保工作采取全程计算机管理,还开发了全国首个覆盖城乡的低保管理信息异动预警系统。同时,还引入第三方来评估低保。申请人若与低保经办人员或社区(村)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还将进行备案。

新办法还明确了25种不得批准享受低保的情形,如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大型农机具的;提出申请前3年内或享受低保待遇期间购房、建房或高标准装修住房的;家庭成员有出国经商、务工、自费留学、自费旅游的等等。

■记者 杨昱 实习生 娄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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