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这种车千万别再买了!不合法,还很危险!望城已有人开出事了… )
近几年,一种外形酷似汽车的四轮电动车在街头屡见不鲜,车身冠以多种名称——“老年代步车”、“观光车”、“低速四轮车”、甚至还有“新能源汽车”等。这类车辆由于价格便宜、操作简单,又能遮风避雨,备受市民特别是中老年人青睐。但是,这种车真的安全吗?
老两口到家附近挖土
老年代步车冲入池塘
4月11日晚,望城67岁的齐师傅驾驶着电动代步车,到家附近的小山包挖泥土,没想到车辆失控不慎冲入池塘。
事发池塘位于金洲大道附近,目击者称,当时齐师傅驾驶的是一辆电动四轮代步车,挖好泥土后,他和老伴准备返回家中,就在老伴将放置在车轮下方的砖块拿开时,意外发生了。
意外发生后,彭师傅立即拨打电话报警,救援人员赶到现场后利用救援艇、吊车展开搜救。
晚上9点50分,落水车辆和齐师傅被打捞上岸,遗憾的是经过医护人员现场检查,齐师傅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据了解,齐师傅今年67岁,家人称,老人驾驶的这辆四轮电动车已经有一年多时间了。
代步车商家为促销售
忽悠顾客
齐师傅驾驶的这种电动代步车,由于容易上手且价格低廉,因此备受中老年人青睐。而市场上销售电动代步车的商家为了促进销售,都会忽悠顾客,称这种车不需要驾照,也不需要上牌。
今天(16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雷锋镇的一家电动汽车销售店,在这家店门口,就摆放了。
销售人员表示,店内的电动代步车款式不同,价格也从一万多元到两万多元不等,车内基本具备电门、刹车、时速表、里程表、电量显示器以及方向盘等,现场,销售人员还提出带记者试驾。
电动代步车违法上路
交警现场查处
今天(16日)中午,雨花交警在南二环树木岭路段执勤时,就查处了一起驾驶电动代步车上路的违法行为。
交警介绍,电动代步车车速较低,穿插在机动车道内,安全隐患大,同时,由于安全设备欠缺,一旦发生事故,也容易引起较大的损失。
根据《机动车类型术语和定义》(GA802-2014)国标定义,“道路车辆”是指“设计和制造上用于在道路上载运人员、运送物品或进行专项作业,法律允许上道路行驶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而“拼装车”是指“未经国家机动车产品主管部门许可生产的机动车;或使用报废机动车的发动机(电动机)、方向机、变速器、前后桥、车架等五大总成之一组装的机动车”。
所谓的“老年代步车”等一类的电动四轮车实际属于“拼装车”范畴。而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和第一百条之规定,拼装车不得上道路行驶,驾驶拼装车上路行驶的应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交警还透露,驾驶这种电动代步车的多位中老年人,由于年龄偏大,驾驶人的反应能力和视线都有所下降,存在潜在的安全隐患。
责编:蒋俊
来源:政法频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