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新政策

2017-04-11 09:02:42 [来源:郴州新闻网]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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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新闻网4月11日讯(通讯员 李志坚)日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明确郴州市的4个县及6个县市区的10个瑶族乡可以实施和参照执行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政策。

为鼓励和引导优秀人才到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干事创业,解决艰苦边远地区吸引留住人才难的问题,中组部、人社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实施范围为国家确定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的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郴州市被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列入我省实施和参照执行艰苦边远地区公开招聘政策的有4个县(桂东县、汝城县、宜章县、安仁县),6个县市区的10个瑶族乡:桂阳(白水瑶族乡)、北湖(保和瑶族乡、仰天湖瑶族乡)、宜章(莽山瑶族乡)、汝城(文明瑶族乡、延寿瑶族乡、三江口瑶族乡)、临武(西山瑶族乡)、资兴(回龙山瑶族乡、八面山瑶族乡)。

中组部、人社部的文件明确,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可以合理设置招聘条件。如招聘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招聘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可以进一步放宽。学历最低可以到高中、中专(含技工学校)。采取统一考试方式招聘的,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对“三支一扶”人员、大学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和退役士官士兵,可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专项招聘。同时,可以完善激励保障措施,如招聘高层次专业技术人员,可以采用特设岗位的办法,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对放宽条件招聘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视情况在聘用合同中约定3-5年最低服务期限,并明确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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