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日报讯(记者 刘思辰 李溪)3月17日上午,湖南省湘潭市政府举行加快房地产去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系列政策新闻发布会,对近期出台的《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进行发布说明。
会上说明了湘潭市将对征拆购房群体、外来人口、本地居民、大中院校学生和毕业生、外来引进高端人才购房进行不同程度奖励或补贴。具体有哪些利好政策?记者详细为您解读。
特定征拆群体最高可获8万元购房奖励
对于本市城区家庭唯一自有住房或承租公有住房被征拆的征拆户,领取补偿款后3个月内在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类提高购房奖励标准。
对本市城区低保户或二级(含)以上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一次性购房奖励标准提高到80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8万元;本市城区三级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一次性购房奖励标准提高到50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租住本市城区直管公有住房及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管产住房且无自有住房的低收入家庭承租户,一次性购房奖励标准提高到50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5万元;本市城区范围内的其他征拆户,一次性购房奖励标准提高到300元/平方米,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万元。
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有奖励
除市城区范围内征拆户之外,非湘潭市城区(含园区和示范区)户籍的外来人口,在市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300元的购房奖励,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3万元;对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和毕业三年内在市城区就业的毕业生,在市城区范围内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400元的购房奖励,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4万元;对湘潭市城区户籍的其他本地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在市城区首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每平方米100元的购房奖励,每户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
引进高端人才 最高可获100万元购房补贴
由湘潭市委组织部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其他相关部门予以认定的高端人才,在湘潭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获不同档次的购房补贴。
湘潭市以外新引进到市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聘用(劳动)合同的高端人才,在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分类、分档次给予购房补贴。其中,对高层次人才给予10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高级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给予5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专业技术骨干人才给予10万元的购房补贴;对高级技能人才给予5万元的购房补贴。
高层次人才及高级经营管理和研发人才带项目、技术和资金来潭自主创业、注册企业的,企业年入库税收,市本级和各园区所得部分合计达到100万元以上的,在本市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参照上述标准给予购房补贴。
与父母在同一小区购房有奖励
《补充意见》在立足于湘潭房地产行业发展现状,深入理解广大人民群众现实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推动房地产行业由纯地产业态向综合业态、生活业态的转型。
子女与父母在同一个小区购房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奖励,对购买库存商品房从事养老服务运营的机构给予每平方米200元的补贴。
这一创新举措旨在引导构建“居家养老为主、机构养老为辅”的养老服务体系,满足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实现房地产业与养老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去年湘潭市房地产市场活跃度大幅提升
湘潭市政府副秘书长唐煜介绍,2016年4月12日,湘潭市政府颁布印发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后,湘潭市房地产市场活跃度大幅提升,2016年全年湘潭市本级新建商品房登记销售210.39万平方米,同比增长28.75%,创年度历史新高,截至2016年12月底,湘潭市本级新建商品房剩余可售量较2015年底下降28%,库存去化周期较上年底减少11个月。
2016年以来,在系列利好政策措施的有序引导下,湘潭市房地产市场活力大幅增长,库存房源明显减少,但依然存在市场需求端结构单一等问题。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为进一步激发湘潭市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扩大房屋消费规模,深入推进房地产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2017年3月9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了《关于积极化解商品房库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补充意见》。
【延伸阅读】
惠民利好政策发布后,记者补充咨询了一些问题。
1、购房奖励政策实施后,房地产商是否会变相调整价格,让本来惠民的购房奖励变成一纸空谈?
湘潭市房产局局长钟建荣表示,文件出台的初衷就是便民惠民,满足老百姓的需要,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总体要求,真正地促进广大市民,包括外来人口、人才在湘潭落户,安居乐业。
钟建荣说:“老百姓担心的这个问题,我们在文件中有制度规范,开发商在申报、预售商品房时,必须一次性申报整个楼盘的销售价格,不允许预售申报后,在分期、分批涨价,同时加强房地产市场的审查,对于开发企业违规操作变相涨价以及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进行纠正和查处,确保政策落实到购房户身上。”
2、购房奖励制度是否适应于湘潭所有楼盘,如果同时满足几项条件,可否同时享受政策?
钟建荣:“凡是符合房地产管理有关法规、产品验收合格、正规预售上市的商品房均符合条件,但是不包括二手房,同一个购房对象,可按照自身符合的条件获得相应的购房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享受政策。”
3、购房新政发布施行后,湘潭的房地产又发生了哪些变化?
东方名苑开发商湘潭多凌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陈平表示,湘潭市政府这一系列“去库存”的举措,激发了房地产的活力,让湘潭的房地产市场健康稳步地发展,“湘潭市政府在推动市场发展方面,做了很多有成效的工作,这两年湘潭的房地产市场也在稳步增长,我相信,随着这些新政策的出台,能更大程度的满足需求,作为房地产开发商来说,我们还要做好项目周边配套服务,让老百姓生活得更加舒适、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