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防指下发通知 要求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

2017-02-22 17:27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龙腾]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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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2月22日讯(记者 龙腾) 近日,湖南省防指向各市州、县市区防指下发通知,要求全面落实防汛抗旱责任制。

统一思想,提高担当意识。各级各部门领导要充分认识到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是战胜水旱灾害的重要组织保障,要把思想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省防指防大汛、排大涝、救大灾的要求和部署上来,严格执行国家防总制订的《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工作职责》,按照属地化原则,切实担负起本行政区域内防汛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协调、监督、指导等职责,以责任制落实为抓手,带领广大干部群众以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今年防汛抗旱工作。

强化落实,确保全面覆盖。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进一步明确防汛抗旱行政首长负责制,及时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要逐级、逐部门落实责任人、明确职责,防止因人事变动、岗位调整造成的责任脱节。

要真正将责任制贯穿于抢险救灾工作组织领导、队伍建设、汛前检查、物资储备、技术保障等各个环节,确保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要建立责任落实台账,真正确保“行政、技术、管护”责任落实到每一座水利工程及每一处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重点防洪区、旅游景点、工矿企业、城乡低洼地带等重点防护对象。

要真正确保遇到重大雨水灾情有人巡查、通知,有人组织、联动、疏散,做到防范早、措施实、行动快,不留空白、不出纰漏。   及时公示,实行群众监督。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通过在报纸、电台、电视等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公布江河、湖泊、水库、城市、蓄滞洪区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在防洪工程责任区段设立标志桩和防汛责任牌等形式,明确单位及个人的防汛任务和职责,接受群众监督,增加防汛工作透明度,把各项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加强督查,严格责任追究。各级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加大对防汛抗旱工作纪律的宣传,强化追责问责力度,以铁的纪律督促各项工作落实。要建立必要的考核制度,做好对各有关单位、各类责任人履责情况的督促检查,加大对关键环节、重点工作以及节假日等重要时段的督察力度。对在防汛抗旱工作中,因思想麻痹、工作疏忽或处置失当而造成重大灾害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责编: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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