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向违规收送红包亮剑--市委书记带头承诺"拒红包"

2017-01-23 07:46:0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张斌 陈学奇] [编辑:蒋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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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向违规收送红包亮剑——

市委书记带头承诺“拒红包”

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陈学奇

“违规送的红包,其目的是获得权力庇护和利益回报,本质上还是行贿赂之实。”近日,在郴州市委常委会上,市委书记易鹏飞在《党员干部拒绝收送红包礼金承诺书》上签名后表态,将从自己做起,带头遵守廉洁纪律,拒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

随后,郴州市委常委相继在承诺书上签字。

“违规收送的红包就是‘手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李超说,市委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精神之后,市委书记带头作出承诺拒绝收送红包礼金,足见市委的决心和信心。

近年来,郴州市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保持韧性纠治“四风”,既抓节点又严平时,不断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四风”问题蔓延的势头得到有效遏制。

然而,高压之下,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等“四风”问题并未杜绝。有的上下级部门之间用公款收送红包礼金,有的借吃请之机、感谢之名收送红包礼金,有的把微信红包、电子预付款等当作“送礼神器”。更有甚者,在办公场所公开收送红包,置党纪党规于不顾。据不完全统计,2016年,郴州市27名干部因收受红包礼金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其中处级干部9人,涉及金额284.3万元。

2016年12月28日,郴州市纪委对五起收送红包礼金问题典型案件进行通报。其中汝城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陈向华收受红包礼金问题尤为突出,其严重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红包礼金133万余元。

“这些收送的红包当中,多则数万,少则几百,由收红包犹豫不决再发展到来者不拒,由破纪走向违法。”李超介绍,有收就有送,在陈向华案中,向他送红包的汝城县文明瑶族乡党委原书记黄春林、汝城县政府办副主任叶剑锋也受到纪律审查。

“巴豆虽小坏肠胃,酒杯不深淹死人”。重要节点是“四风”问题的易发高发期。春节临近,违规收送礼品礼金的问题,引起市委的高度警惕。

2017年元旦前夕,郴州市委发出《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元旦春节风清气正氛围的通知》,剑指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问题,对领导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实行“四个一律”:对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一经发现,一律追查倒查,并从严从重处理收受红包礼金者和赠送红包礼金者;凡用公款送红包礼金的,一经发现,一律先停职再处理;对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特定关系人利用领导干部的职务影响收受红包礼金的,一律追究领导干部本人的责任;对收送红包礼金问题整治工作不力的,一律追究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的监督责任。

“希望能一诺千金、一抓到底,彻底杜绝收送红包礼金现象。”从电视里看到市委书记带头承诺拒绝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的新闻后,桂阳县白水瑶族乡濂溪村党支部书记周先桂激动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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