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
关于湖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
与2017年预算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
(2017年1月18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文富恒
大会主席团:
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湖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17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在此之前,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预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提出了初步审查意见,省财政厅根据初审意见对预算草案和预算报告进行了修改完善。大会期间,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财政经济委员会又作了进一步审查。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6年,省人民政府及其财税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有关决议,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财政收入实现平稳增长,民生等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预算管理进一步加强,财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较好地完成了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但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收支矛盾突出,收入质量有待提高,部分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绩效不够好,一些地方存在债务风险隐患。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7年预算草案编制指导思想明确,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体现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保障民生兜底需要和实施创新引领开放崛起战略、奋力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的总要求,符合预算法规定和我省实际。2017年预算草案是可行的。建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湖南省2016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17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7年省级预算草案。
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财政预算工作,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
一、认真贯彻落实好积极有效的财政政策。按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要求,着力支持和推动“三去一降一补”。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政策导向和杠杆作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增强发展动力。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对教育、医疗卫生、节能环保、社会保障、扶贫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严格预算收支管理。坚持依法征税,应收尽收,严禁采取“空转”、收取“过头税”等方式虚增收入。严格非税收入征收和管理,下大力气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强化预算支出责任,提高预算绩效管理的针对性、有效性。认真做好2016年省级决算草案编制工作,向省人大常委会重点报告财政支出政策实施、重点支出绩效和转移支付安排执行等情况。
三、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加强全口径预算管理,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入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完善重点支出保障机制。继续推进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创新管理机制,切实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加快推进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积极做好国家税制改革政策的研究和对接工作。大力推进审计全覆盖,建立和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
四、强化政府债务监管。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举债规模不得突破经批准的限额。不得采取承诺兜底回购、固化收益和约定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变相融资。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严禁利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变相举债。把政府债券资金优先用于急需的公益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债券资金使用效益。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加大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的责任追究力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