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机动车停车费2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计费方式有两种

2017-01-18 10:03:32 [来源:长沙晚报]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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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机动车停车费2月1日起执行新标准

长时间停车收费较以前高

城市核心区停车,15分钟内免费,计时收费白天首小时内2元/半小时,首小时后3元/半小时,夜间(20时至次日7时)1元/小时;计次收费每次(12小时为限)15元;不管是计时还是计次,24小时最高限价50元。

长沙晚报讯(记者 李金)2月1日起,长沙机动车停车费将执行新标准,长时间停车收费较老标准要高不少。日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等部门下发《关于贯彻〈湖南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对停车收费作出调整。《实施细则》拟从今年2月1日起实施,试行二年。

计费方式有计时和计次两种

据了解,在长沙,停车场停车收费按照不同类别分别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其中,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含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和背街小巷)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

《实施细则》明确,具备计时收费条件的停车场应采取计时方式,以加快车位周转,暂不具备计时条件的可采取计次方式收费。和过去一样,一个停车场只能采取一种计费方式。其中,城区道路(含主干道、次干道和支路)停车实行计时收费,背街小巷临时停车泊位实行计次收费,计次收费每次以12小时为限。

据悉,公共停车场和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实行城市中心区域高于非中心区域、路内高于路外、干道高于支路、白天高于夜间、长时间高于短时间、高峰时段高于非高峰时段的差别价格政策。

另外,为了缓解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期间重点路段、重点景区交通压力,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重点路段和景区在重要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重大活动期间停车收费可实行上浮,但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0%,并须报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提前三天向社会公示方可执行。

24小时最高限价50元

根据新政策,以一台小汽车停在长沙城区执行政府指导价的公共停车场为例,现行收费标准为:繁华区,15分钟内免费,计时收费白天每小时5元,夜间(22时至次日7时)每小时1元;计次收费每次(12小时为限)10元。新的收费标准为:核心区,15分钟内免费,计时收费白天首小时内2元/半小时,首小时后3元/半小时,夜间(20时至次日7时)1元/小时;计次收费每次(12小时为限)15元;不管是计时还是计次,24小时最高限价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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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区域划分

核心区:湘江路-三一大道-东二环-南二环-湘江路围合区域

一级区域:西二环-枫林路-麓谷大道-岳麓大道-西二环-北二环-东二环-福元路-万家丽路-浏阳河大道-白沙湾路-体院路-湘府路-洋湖大道-坪塘大道-西二环围合区域(除核心区)

二级区域:市区除核心区、一级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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