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玉梅等党代表联名提交提案,构建市县巡察监督体系——
实现巡视巡察“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声音】
“目前,市县党风监督还存在盲区和空白,监督的手段还有限,建立市县巡察工作监督体系是推进党内监督和反腐败工作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实现巡视巡察全覆盖,‘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背景】
2015年,《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颁布实施,要求“建立专职巡视机构,对所管理的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进行巡视监督,实现巡视全覆盖,全国一盘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推动巡视向纵深发展,建立市县巡察,完善巡视工作网络”,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视巡察监督格局。
2015年以来,部分省(市)相继出台了《市县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成立了市县巡察工作机构,中央充分肯定了这一做法。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提出要进一步完善市县监督体系。同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湖南省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均为建立市县巡察监督体系提供了依据。
今年7月,省委召开专门会议,要求市州巡察工作要按照“牌子先挂起来,班子先搭起来,工作先干起来”的思路,抓紧谋划部署,积极稳妥推进。
【建议】
来自衡阳市代表团的周玉梅等省党代表联名提交提案,建议省委在全省范围内尽快明确建立市、县两级巡察工作机构,列入市县党委工作机构序列,设在同级纪委。构建完整的省市县三级巡视巡察监督体系,并参照中央和省委巡视机构工作模式和标准,建立巡察办和巡察组,开展市县巡察工作,填补对市县以下的巡视监督空白。同时,要明确人员编制和工作职能,出台建立市县巡察制度、规范巡察机构设置的指导意见。明确市一级巡察到县市区、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延伸到市直二级机构、乡镇及县直单位;县市区一级巡察到县市区直单位、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实现对地方、部门、企事业单位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