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问厅长答]如何为湖南未来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2016-10-28 06:37:30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沙兆华] [编辑:印奕帆]
字体:【

访谈嘉宾:

省国土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方先知

整理:湖南日报记者 沙兆华

问:用老百姓的话来概括省国土资源厅的职能,就是“四个一”:一方地(土地资源)、一块宝(矿产资源)、一张图(测绘地理信息)、一登记(不动产登记)。与老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也与建设富饶美丽幸福新湖南密不可分。未来发展中,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省国土资源厅如何提供资源保障?

方先知:五大发展理念是行动纲领。落实到我们的工作中,就是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十三五”期间,全省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000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000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不低于3000万亩;初步建成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十三五”期间,采矿权总数控制在6500个以内;实现测绘地理信息事业转型升级,动态监测国土空间变化,加快“国土资源云”和智慧城市时空信息云平台建设;2020年形成覆盖城乡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和自然资源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体系,探索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使用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和农村房屋所有权抵押融资试点。

问:农村经济发展越快,农民建房需求越多,我省怎么保障村民建房用地?

方先知:总的宗旨是充分保障农民建房的合理需求,计划指标应保尽保。根据我省《关于规范和改进农村宅基地管理的若干意见》,明确“一户一基”的原则,用地面积使用耕地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荒山荒地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不超过180平方米。严禁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为城镇居民在农村购买和违法建造的住宅办理土地使用权证。在每年制定和下达用地计划指标时,省国土资源厅将每地总额5%的用地指标单列,明确专用于农民建房。

问:如何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方先知:征地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其中,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具体标准,由各市州人民政府制订。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人均收入增长幅度不一致等原因,各市州对相关补偿标准的调整工作进度不一。今后,我们将督促有关市州抓紧做好补偿标准的调整工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问:我省是地质灾害最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老百姓如何科学有效避险?

方先知:要做到5个字,即听、查、看、记、让。“听”就是要积极参加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宣讲,了解掌握地质灾害防治常识。“查”就是要经常查看房前屋后有没有异常情况发生。“看”就是要经常看当地的天气预报,看国土和气象部门发布的地质灾害气象预警预报信息。“记”就是要牢记应急预案明确的报警信号撤离方向、路线以及临时安置地点。“让”就是提前撤离,主动避让,遇到险情时,要向滑坡、崩塌、泥石流滑动、坠落方向的两侧跑,千万不要顺着跑。

相关专题:“百姓问厅长答”——新理念落地湖南系列访谈活动

今日热点
焦点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