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子QQ"网购"了一名3岁男孩 近9万元打水漂

2016-07-23 14:53:3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陈斌] [编辑:万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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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上“网购”了一名3岁男孩

从生父手中收养;收养女子近9万元打水漂;目前孩子已被亲生母亲带走

华声在线7月22日讯(记者 陈斌 实习生 李昊朗 张沁长沙报道)家住高桥大市场附近的唐女士,一直想领养一个孩子。前不久,唐女士加入了网上的一个领养群,群中一男子表示愿意将3岁的儿子乐乐(化名)送给唐女士。两人见面后,唐女士给了男子8万多元抚养费。由于担心孩子是他人拐卖,唐女士想要男子和孩子做DNA测试,通过正规途径领养,但对方却避而不见,并威胁恐吓唐女士。无奈之下,唐女士只好报警。

长沙雨花区民政局工作人员提醒,收养小孩必须走正规流程,否则有可能涉嫌犯罪,得不偿失。

收养人:怕是人贩子,要求做亲子鉴定

乐乐长得虎头虎脑,虽然和唐女士相处才10多天,但和唐女士非常亲近。唐女士说,她一直想要领养一个孩子,在浏览网页的时发现并加入了一个领养群。之后,在群中认识了一名男子,男子表示愿意将儿子送给唐女士抚养,当时男子没有提出要钱,只说是为了孩子好。但唐女士表示,她也带过小孩,知道把孩子带到3岁也不容易,愿意给男子10万元抚养费,对方表示,钱不是问题。

7月10日上午9时左右,双方按约定见面。见面后,男子一直在哭,唐女士看到乐乐被就吸引住了,将携带的8.9万多元现金交给男子后将乐乐带回了家。回家后,唐女士有些后悔,为了避免男子是人贩,唐女士表示要做亲子鉴定,想通过办理手续,以正规的方式领养乐乐。她与男子取得联系后,男子表示愿意做亲子鉴定。

男童生父:发威胁短信后失联

在派出所,唐女士再次和男子联系时,男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男子表示,唐女士给的钱已经都花光了,并且发信息威胁唐女士。

唐女士出示了双方的聊天记录:“反正我已经死路一条。”“你等着鱼死网破那一天吧!我会让你们付出代价的,现在我已经生不如死了。什么都不会怕了。放心等着吧!我一定会找到你们的。哪怕坐牢出来我还是第一个找你们。我发誓。”

据高桥派出所一位民警介绍,男子姓何,目前仍未与他取得联系。

男童生母:会争取孩子抚养权

知道乐乐被父亲“卖掉”之后,乐乐的家人在广东报了警。7月20日晚,乐乐的生母王女士在广东惠州警方的陪同下,来到了高桥派出所。

王女士表示,自己和前夫两个人经常闹矛盾,婚姻生活并不幸福。两人于2015年办理了离婚手续,她现在没有抚养权,将孩子接回去也是放在爷爷奶奶那里。她之后会争取抚养权,将孩子抚养长大。

7月22日,记者从高桥派出所民警处获悉,目前乐乐已经被母亲王女士接走。高桥派出所表示,目前主要是配合广东惠州警方进行调查,现在已将孩子送还给生母。警方表示,孩子父亲的行为已经涉嫌拐卖儿童罪,民警正在对他展开追查,而领养人唐女士的行为是否涉嫌违法,警方也正在进一步取证调查当中。

福利院:收养有规范流程

“收养、送养不能市场化。”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业务科副科长夏玉芳建议,私自收养对孩子后续的上户、上学、就医都有很大的困扰。希望大家能够把小孩通过正规的渠道送进福利院,然后通过福利院,正常合法的领养小孩。

据夏玉芳介绍,首先是收养人带着有效的身份证件,结婚证、户口本来长沙市第一社会福利院登记,然后福利院根据登记的条件进行初选,进行家庭评估,合格的就进行配对,根据孩子的情况和收养人的意愿,配对成功之后就可以进入正式的收养程序。

1.收养人提供的证件:收养申请书、居民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有无子女及身体检查证明。

2.送养人提供的证件:身份证、同意送养书面意见、家庭特殊困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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