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通报4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

2016-07-11 15:53:29 [来源:三湘风纪网] [编辑: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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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醴陵市纪委对四起“四风”问题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1、醴陵市自来水公司司机李永华公车私用案。2016年2月7日至2月11日期间,李永华多次驾驶单位公车(湘B6N201)用于其拜年和接送亲戚,造成不良影响。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李永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个人承担公车使用费用。

2、醴陵市房产局房屋登记中心私设“小金库”案。2014年至2016年间,房屋登记中心截留复印费78240元设立“小金库”,用于发放该中心职工福利补助等支出,廖日新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廖日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免职处理,违规发放的福利补助被收缴。

3、醴陵市浦口镇李家洲村党员曾维水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案。2014年起,曾维水开始从事“地下六合彩”赌博活动,累计接受码民投注约80万元。2014年10月,被公安机关抓获。醴陵市人民法院以开设赌场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曾维水开除党籍处分。

4、醴陵市原东富镇中心学校教师傅志贩卖毒品案。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间,傅志三次贩卖毒品海洛因共105克给他人。醴陵市人民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傅志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3万元,剥夺政治权利一年。醴陵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傅志开除党籍处分,醴陵市教育局给予傅志开除公职处分。(醴陵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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