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启动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

2016-06-24 11:32:29 [来源:益阳日报]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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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下发《关于印发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通知》,从6月份开始,启动2016年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申报评审工作。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均可申报,重点资助自主创新创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低保户家庭、残疾人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优先资助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专利)、节能降耗、出口创汇和劳动密集型创新创业项目。

资助对象必须在我市范围内创新创业,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取得教育部认可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包括益阳市辖区内普通高校毕业的本专科生、研究生;益阳市外普通高校毕业并已派遣回益的益阳籍本专科生、研究生、留学生。二,毕业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三,依法在益阳市新登记注册并取得“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或普通工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注册登记时间为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5月30日)。四,资助对象本人担任实体的法人代表,实质性主导经营活动,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无不良信用记录和违法记录;创办实体具有固定的营业场所,且与工商注册地一致;具有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完备的创新创业实施计划。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方向(除广告业、桑拿、按摩、网吧以及其他国家政策不予鼓励的产业外),符合当地产业发展导向,具有可行性、先进性、开发价值和较好的带动就业能力。

通知要求,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请于7月31日前向工商登记所在区县(市)人社部门提交《益阳市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资助资金项目申报书》和各项资质文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企业银行账号或个体工商户申报资助对象银行卡号。

一旦通过评审,可享受以下扶持政策:给予每户2万元的无偿创新创业资助。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带动就业20人以上的优秀初创企业,可给予每户不超过5万元的无偿创新创业资助(按得分顺序排列,所占比例不超过资助企业总数的30%)。可优先申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可优先推荐参加湖南省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双百工程”申报评选。可从专家咨询团中选定1-2位专家对资助对象实行“一对一”的创新创业指导。可优先享受人社部门出台的其他创新创业扶持政策。

     作者 李伟 刘双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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