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小额诉讼案标的额上调为16000元以下

2016-06-03 08:48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于振宇 李宇先] [编辑:金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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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6月2日讯(湖南日报记者 于振宇 通讯员 李宇先)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出台《关于变更我省小额诉讼程序标的额的通知》,将我省适用小额诉讼程序案件标的额从14000元以下调整到16000元以下。该规定自6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小额诉讼程序是一种比普通简易程序更加简易化的诉讼程序,在文书送达、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和裁判文书制作等方面依法可以适当灵活简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标的额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30%以下的,实行一审终审制,判决作出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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