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一女子夜宵店内吃完拒付钱 称从未买过单

2016-05-11 11:13:53 [来源:华声在线] [作者:陈诗娴 秦坤] [编辑: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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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长沙一女子夜宵店内消费拒付钱称自己从未买过单)

“我没钱买单,你们报警吧!”

“没钱你为什么要去外面饭店吃东西呢?”

“因为我饿了。”

“为什么要点最贵的吃呢?”“我去哪里吃饭都是点最贵的。”这段令人啼笑皆非的对话,发生在长沙劳动西路与书院路交叉路口的一间夜宵店内。5月8日凌晨,一名女子独自到夜宵店就餐,吃完后却拒绝买单。店铺老板追问原因,她直言“没钱买单”。潇湘晨报记者 陈诗娴 实习生 秦坤 长沙报道

蹊跷食客独自进店吃夜宵,点两份虾一份花甲

“她一开始走进来,并没有什么异样。”夜宵铺老板徐发良回应称,因为已经立夏了,夜晚店里生意很好,他并没有过多注意该女子。

女子找了靠门的一张桌子坐下后,便开始点餐。她先点了店里最贵的一道龙虾——258元一份的极品油爆虾,随后还点了一份花甲、一瓶啤酒、两杯鸡尾酒。徐发良最初还以为女子是先点好单,然后等朋友过来一起吃。

“我后来注意看了她一下,穿休闲装,中长发,身材比较瘦,看起来年纪不大。”菜上完后,女子吃得津津有味,时不时还饮上一口啤酒。随后,女子又加了一份普通龙虾继续吃起来。徐发良介绍,极品龙虾一份20来个,普通龙虾也有20来个,再加上一份花甲,一个瘦弱的女孩能吃这么多,他很诧异。

奇葩行为两次要求换座,找邻桌借烟要槟榔

随后女子几个莫名的举动,让徐发良觉得更加奇怪。

女子最初坐的是靠大门的位置,坐了一会儿,她称风吹得冷,换到了靠近大厅的位置。随后,女子又让服务员给她找一个大厅内的位置。“她吃着吃着,走到别的桌子边,向别人借烟抽,还让别人给她槟榔。”将近凌晨两点,酒足饭饱的女子并没有起身离去,而是“大方”地穿梭于邻桌间,借起东西来。

凌晨两点多,女子抹了抹嘴巴,起身朝店门外走。服务员上前请女子结账,此时女子的回答却让人惊讶不已,“那我没钱买单,你们报警吧!”女子前后一共消费了498元。服务员劝说良久,女子抱着手置若罔闻。

徐发良上前再次劝说。女子称她自己外出吃饭从不买单,就算要钱,她身上也没带钱。女子自称是湘阴人,是走路来长沙的,因为很饿就想进店吃点东西。

劝说无果,徐发良只好报警,天心区书院路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店里进行处理。

警方

她曾有多次前科

书院路派出所民警一见到女子,就发现有些脸熟。原来,这名女子也曾因为在餐馆赖账被带进派出所内。民警了解到,女子姓朱,是长沙开福区人,今年32岁,之前曾多次在书院路多家饭馆大吃大喝后不买单。

徐发良将这件奇葩事发到朋友圈,从另外一名从事酒吧生意的朋友处得知,这名朱姓女子也曾在他店里消费几百元后赖账。书院路派出所随后联系女子家属赶到餐厅,目前,家属正与餐厅协商付款事宜。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逃单者拒不付账属于强拿硬要,已涉嫌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面临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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