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一局长"雁过拔毛"吃"天价回扣"被巡视组查处

2016-05-01 09:25:19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编辑:刘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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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万建设费 “回扣”吞掉近8成

体育局长“雁过拔毛” 巡视组“顺藤摸瓜”

通讯员 龙源 湖南日报记者 张斌

4月30日,省纪委通过三湘风纪网和三湘风纪微信公众号,披露了一局长吃“天价回扣”被巡视组查处的典型案例。

今年4月8日,一辆小车缓缓驶入永州新田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局,接受资产处置。

这辆小车,是新田县体育局原局长赵某违规套取农村体育设施建设资金购买的,并违规使用达6年之久。要不是巡视组交办过问,赵某已从局长岗位退下来,这辆车至今仍归他使用、为他“服务”。赵某2010年的这次违纪,终究没能逃过巡视组的“火眼金睛”。

巡视深夜交办,10天快查快结

今年3月24日深夜,一封省委巡视第八组交办的举报件转到新田县纪委。几经签批,次日,交办件转到了新田县纪委常委廖品球的案头。

群众反映,新田县体育局原局长赵某套取资金购买小车供自己和家人使用。巡视组要求快查快结,须在4月5日前办结。

“蝇贪”多发生在基层,看似涉案金额不大,影响的却是群众的切身利益,严重影响党的形象和公信力。

廖品球即和调查人员来到涉嫌帮助套取资金的两个乡镇以及县体育局,找有关干部谈话了解情况。掌握了事实证据,同时受巡视工作震慑,赵某主动向组织坦白。

“这是典型的‘雁过拔毛’,严查!”在巡视组指导下,4月3日,县纪委对赵某的问题立案调查。

套取农村体育健身设施款用于购车

2010年,新田县一镇政府搬迁,作为配套,需建一篮球场,镇政府请县体育局支持。

作为局长,赵某表示同意,并以村民体育健身设施款的名义拨付6.5万元给镇政府。然而,赵某还有自己的“小算盘”:这笔款子,需返回5万元给县乒乓球协会。

2010年3月,资金拨付到镇政府账户后,乡镇财务人员按领导“要求”,取出5万元现金,由镇政府负责人交给了赵某,事后镇政府开具了一张5万元的虚假篮球场建设工程款发票报账。

收到钱后,赵某将钱存入了乒乓球协会账户,后取出用于购车。

2010年4月以来,赵某以县乒乓球协会主席的名义长期使用这辆小车,2014年乒乓球协会法人变更后至今,车辆仍然是赵在使用。

说起这件事,新田县熟悉情况的党员干部很气愤。群众不禁发问,6.5万元的建设费缩水至1.5万元,这样的体育设施有保障吗?

要让群众获得感“实打实”

新田县纪委调查认为,赵某套取农村体育设施建设资金5万元用于协会经费购买车辆、利用职权占用车辆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已构成违纪。今年4月3日,经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赵某予以立案调查。

与此同时,该镇政府用虚假发票套取资金和剩余1.5万元资金的使用情况,县纪委正在进一步调查,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要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治起,从最紧迫的任务抓起,管好基层干部的微权力,切实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基层干部作风的变化。”省委巡视第八组组长郭树人说,“让群众有获得感,一定要‘实打实’。”

新田县是一个国家级贫困县,人口43.15万,党员19958人,干部2092人。截至目前,“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新田县排查出1364个,涉及党员干部1232人,涉及金额3205万元。其中,属在办理群众事务中滥用职权等问题377个,涉及人员225人、金额2230万元,给予党政纪处分40人,组织处理148人,移送司法处理3人,正在处理问题2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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