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长沙,没有工作单位也可缴存住房公积金

2016-04-07 15:34:39 [来源:长沙晚报] [作者:孙占锋] [编辑:万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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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图/王斌

长沙晚报讯(记者 孙占锋 通讯员 沈资江)没有工作单位,缴不了住房公积金怎么办?今后,面向长沙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等灵活就业人员也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了。4月6日,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6年第1次会议通过了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等相关报告,明确2016年将重点围绕“去库存”,进一步加大住房公积金支持职工家庭购买自住型和改善型住房消费需求的力度。

公积金制度将覆盖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

“以前,没有正式工作单位的市民,是不能缴纳住房公积金的。”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按原有规定,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分为单位缴存和个人缴存两项,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时,就需要单位的基本信息。这也使大批的进城务工人员、灵活就业人员被排斥在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外。“我们出台新政策,就是为了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支持灵活就业人员改善居住条件。”该负责人说。

根据《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送审稿)》,凡已年满18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在长沙就业且有合法经济收入来源的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农业转移人口、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办理缴存登记和个人账户设立手续,并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没聘用单位可签协议后开户缴存公积金

该送审稿中还提到,没有聘用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需与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签订《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在中心“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专户内开设个人账户,其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按照与中心签订协议的规定执行。所有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上限,缴存基数下限按本市上一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缴存比例为8%至12%。

此外,凡本人及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产权住房的(含商品房、政策性住房和保障性住房),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同时,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困难,改善住房条件。据介绍,该政策具体执行细则将于近期发布。

或试点与广州深圳等城市异地贷款

会上还提出,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6年将对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加大贷款发放力度,确保应贷尽贷,及时放贷。此外,今年还将开展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业务,并结合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修订,研究出台职工家庭装修自住住房、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提取住房公积金等政策。

同时,在继续开展省内和长江中游城市群省会城市武汉、南昌等异地贷款业务外,将探索并试点推进与北京、广州、深圳等城市以及贵州等周边省市开展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业务。据统计,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2015年共计发放异地贷款1054户,贷款金额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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