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对1568份卷宗"找茬挑刺" 确保经得起历史检验

2016-03-22 09:30:09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作者:张斌 邹太平 戴纯明 陈庆林] [编辑:张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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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湖南日报3月21日讯(记者 张斌 通讯员 邹太平 戴纯明 陈庆林)近日,郴州市县两级纪委2015年纪律审查的581个案件1568份卷宗,被市纪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或是县市区纪委案件审理室打开互相“找茬挑刺”。通过集中交叉检查评析,从卷皮填写、装订到文书制作,从案件办理质量到处分决定执行,40个问题被“挑”了出来。

为确保纪律审查经得起历史检验,2月19日至3月10日,郴州市纪检监察系统开展纪律审查案件质量集中交叉检查评析及条例适用研讨活动。郴州市纪委相关纪检监察室共29名纪检干部组成7个检查组,对市纪委自办的73个案件255份案卷进行集中交叉检查;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市直纪工委以及11个县市区纪委审理室,对2015年县市区纪委纪律审查的508个案件1313份案卷进行执纪监督质量检查。

“这个违纪案中,初核报告中体现了违规获取经济适用房的问题,相关证据材料装入案卷。但调查报告中对该问题未提出处理意见,审查过程中也未将该问题提出”、“这个挪用公款案,提出了调查报告认定其挪用公款51万元,审理只认定其挪用21万元,审理报告对于未认定的30万元未作出说明”……检查不留情面,厚厚的一摞摞卷宗中,问题被一一“揪”了出来。承办案件的处室和单位汲取意见,对材料一一完善。

同时,还对纪律审查情况进行评议,对13个方面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共形成109条全市统一的纪律审查标准。“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理念,深植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心中。

据了解,2015年,郴州市在全省党风廉政考核中名列第一,就与市纪委高度重视执纪审理质量密不可分。“纪律审查是严肃的政治工作,不能忽略程序、规避程序,不计方法、不计后果。”郴州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李超表示,当前,纪律审查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特别是在“四种形态”方面仍有不足之处,比如思维还没有转变,纪言纪语表达不规范。郴州市纪检监察系统采用培训、检查等手段,逐渐促使纪律审查转型。而推行案件质量集中交叉评查,就是倒逼纪律审查转型一个重要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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