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禁“洋货”为何频频闯关
湖南日报记者 彭雅惠 通讯员 林俊
3月15日上午9点,在安沙镇的长沙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外籍”燕窝、鲍鱼、花胶、辣木子、芒果以及日本奶粉等堆了一地,这些全是近期在湖南口岸截获的不合格进口消费品及禁止入境物品,经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一一清点核对,共230余公斤“洋货”被集中销毁,这是我省今年首次集中销毁违禁物品。
据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动植物监管处副处长李欢尧介绍,今年1至2月,湖南机场口岸截获旅客非法携带物同比增长66%,全省截获违禁邮件增长5倍多,“违法违规携带、邮寄禁止入境物品呈现高发态势。”
高价值违禁物品增多
今年1月22日,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沙机场办事处一天之内截获禁止进境携带物41批次、84公斤,截获批次和重量均创纪录。据统计,1至2月,检验检疫部门在长沙黄花机场、张家界荷花机场两个机场口岸共截获旅客非法携带物1781.37公斤,同比增长66%;全省共截获含违规禁止进境物的邮件255件,同比增长5倍多。
“燕窝、海参、鱼翅、鲍鱼、鱼胶和动物毛皮、角、骨制品等高价值违禁物品增长非常明显。”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沙机场办事处主任刘红望说,2015年在湖南机场口岸共截获上述高价值非法携带物175批、190多公斤,货值数百万元;今年1至2月,截获高价值非法携带物51批,68.28公斤,其中,在一位入境旅客行李中查获六头鲍鱼干8.37公斤,市值5万余元,是近年来湖南口岸查获的最高货值禁止携带入境物。
而通过国际邮件入境的禁止进境物则呈现“多样化”,不少违禁物品是我省首次截获。3月7日,长沙局邮检办事处从来自德国的一封信函中,发现装有1962粒微型植物种子,经进一步确认,其中涉及《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濒危物种附录I管控名单中的物种有岩牡丹属和娇丽球属的12个种、320粒种子。“单次截获如此大批量的仙人掌类植物种子,实属罕见。”李欢尧说,这批“洋种子”若用于栽培扩繁,足以装备一个中小型农场。
旅客不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是主因
“我们查获违法携带物时,常有旅客抱怨,不知道不能带入国内。”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长沙机场办事处主任刘红望表示,大部分旅客对于国家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不熟悉,因此,建议消费者在海淘和在国外购买商品时,先登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方网站,查询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以及产品名录。
“还有不少旅客在国外购物时,会咨询当地的海关和检验检疫工作人员,结果带回来的物品禁止入境。”刘红望告诉记者,各个国家和地区对于禁止入境物品的规定是不同的,如在香港,许多海外农产品可以携带入境,而在内地则禁止入境,“消费者务必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为准。”
“据我们了解,也有不少消费者抱有侥幸心理,以为‘合理自用’范围的违禁物品量少,不会被查扣。”刘红望说,“合理自用”是海关对于入境商品是否征税的判定标准,根据法律规定,凡是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携带、邮寄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名录》的物品,完全禁止入境,“目前,检验检疫部门对入境旅客行李和国际邮件100%X光机检查,违禁物品基本不可能‘逃脱’。”
集中销毁将按月定期进行
被检验检疫部门查获的燕窝、灵芝、东革阿里等价格较高的违禁物品,是否存在擅自挪用的可能?
李欢尧表示,我国对禁止携带、邮寄入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做了明确规定,对列入名录的旅客携带物,邮寄物采取退回、销毁措施,“之所以公开集中销毁,目的就是为了打消公众疑虑,增强执法透明度。”
在销毁现场,检验检疫工作人员对销毁物品一件一件进行查实核销,统一装入专用编织袋内,由专人送入高温焚化炉,全过程做到无缝监管,并向公众和媒体开放。“今后,对于口岸截获物品的集中销毁处理将按月定期进行。”李欢尧说。
长沙县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销毁的230余公斤违禁物品要经过6个小时实现高温干化,之后进行生物降解,形成的残渣作为饲养昆虫的饲料,“为此,中心饲养了大量黑水虻,等黑水虻吃掉所有残渣并排泄,违禁物品最后就变成了无害肥料,前后需要约一个月。”
湖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特别提醒消费者,购买“洋货”不能“任性”,务必遵守法律法规,避免造成国家和个人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