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勇提出建议,通过加大制度统筹的力度、安排五保供养专项资金等方式,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
谢勇提出,农村五保供养从2006年起由政府负责提供救助以来,中央财政没有安排专项资金,一般性转移支付也未安排五保供养补助资金。10年来,全省各级财政投入大量资金,确保这项民生托底制度顺利实施,市县基层反映资金压力非常大。
为此,谢勇代表提出两点建议,一是进一步统筹特困人员供养制度,确定供养标准的制定方式和自然增长机制,将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散居对象住房改造、医疗救治等资金整体纳入五保供养资金内;二是建议国家层面安排五保供养专项资金,由财政部社会保障司统筹安排,使五保供养资金能够随着对象基数和物价水平进行调整。
■记者 吕菊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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