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界人士点赞“十不准”:以“他律”强化记者“自律”

2015-12-12 08:33:06 [来源:华声在线-湖南日报]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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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湖南日报12月11日讯(记者 奉永成 段涵敏 王曦 田甜)“接受记者采访时胆子大了,敢说话了。”《湖南省新闻从业人员“十不准”》出台后,在各单位获得了充分肯定,许多经常跟媒体打交道的干部反映,“十不准”为新闻从业人员划定了“行为红线”,通过“他律”,进一步强化了记者的“自律”,还了新闻界一片清朗天空。

“负面报道过度、新闻炒作等是导致医患关系不断恶化的原因之一。‘十不准’中提到‘不准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不能公开披露的信息’,‘不准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在法庭判决前做定性、定罪的报道和评论’,在涉及卫生计生领域报道中同样适用。”省人民医院副院长向华说,“十不准”的出现可谓恰逢其时,通过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加强新闻道德建设,有助于新闻媒体坚持正确导向、提升新闻品质,加强新闻队伍建设、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媒体公信力、树立新闻工作者良好形象。

“‘十不准’出台后,像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这样的职能部门,以前不敢跟媒体打交道,现在敢接受记者采访了。”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处长吴海广说,省工商局企业监管处,担负着全省各类市场主体的监管职责,以前经常会有媒体从业人员,以道听途说的某个市场主体的非法行为,要求企业监管处接受采访,并表态。这种情况下,企业监管处往往会先调查再通过权威渠道发布信息,而部分媒体从业人员,会以“带笼子”的方式,套取被采访人的话语,并在新闻稿件中断章取义,导致产生不良社会影响。十不准”明文规定,不能“钓鱼”采访,不准强迫对方接受采访,不准编发未经核实的网络信息和各类传言,给新闻从业人员戴上了“紧箍咒”,净化了舆论环境,杜绝了各类传言以讹传讹。

“‘十不准’对规范新闻从业人员的职务行为、树立我省良好的记者队伍形象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长沙市公安局新闻中心孔奕说,“十不准”中,关于不干预依法进行的司法审判活动的规定,对规范案件采访报道提出了明确要求,更有利于司法公正。建议主管部门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不断畅通投诉监督渠道,并坚持公开曝光和问责,这样才能推动“十不准”真正落到实处、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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