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首位“韬奋新闻奖”得主刘国强:“十不准”出台正当时

2015-12-08 08:37:55 [来源:新湖南客户端] [作者:秦慧英] [编辑:印奕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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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湖南客户端12月7日讯(记者 秦慧英)“《新闻从业人员“十不准”》我一条条认真看了,从宏观层面到微观层面规定得很全面、很细致。” 湖南首位“韬奋新闻奖”获得者、湖南日报退休老报人刘国强近日向新湖南记者表示,从一个老新闻工作者的角度看来,这个规定出台得“正当时、很必要。”

  被誉为报纸出版“守门员”的刘国强,在湖南日报晚班38年如一日从事校对工作,校对新闻稿件3亿多字,发现差错近万起,是湖南第一个一级校对员。他说,过去我们靠“两支杆子”打江山,一支笔杆子、一支枪杆子,如今我们要巩固江山、实现中国梦,这两支杆子依然重要。新闻工作者拿着的笔杆子,如何传递党和政府的声音,当好党的喉舌、社会的瞭望者,作用重大。新闻从业者是社会的记录者和推动者,应该自觉承担责任使命,为中国梦传递正能量。但当前新闻队伍里出现 了一些不纯洁的因素、不和谐的音符,在这个时候湖南出台“十不准”规定,意义非同一般,这是为广大新闻从业者设定了“道德底线”,划定了“行为红线”,也可以说对新闻从业者敲了一记警钟,上了一道紧箍咒。

  “老一辈新闻工作者,思想可能没现在的年轻人开放,思维没你们活跃,但很多优秀品质却是值得传承、学习的。”刘国强对新湖南记者说,以前的新闻工作者,有着非常浓厚的职业自豪感,对金钱观念相对淡薄,对作品要求十分严苛,泥巴腿子跑新闻的作风特别扎实,“这些其实是新闻工作者必备的品质”。他说,“十不准”中规定不能搞有偿新闻、有偿不闻,不准敲诈勒索等,实际上是一种倒逼,是鼓励记者实事求是多跑腿,用新闻理想和职业道德,激励自己追寻更真实、重大、鲜活的新闻事实。

  “有约束,对年轻记者的成长其实大有好处!”刘国强说,新闻工作者的成长,既要有自我约束,也要有制度约束,而从制度上来说,“出台一个规定并不是难事,最难的是要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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