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广告承诺不兑现工商协调解纠纷:赔钱

2015-11-27 09:08:00 [来源:湘潭在线] [作者:武慧] [编辑:邓桂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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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在线11月27日讯(湘潭晚报记者 武慧 )“不用锁,不怕偷,丢车包赔”,在这一广告语的诱惑下,沈女士先后购买了两辆同品牌电动车。谁知,第二辆车在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就被偷了,她依广告找商家索赔却没有结果。11月25日,沈女士将此事投诉到雨湖工商分局湖园工商所。

当天上午9点半,在湖园工商所,一说起丢车这事,沈女士显得很气愤:“‘不用锁,不怕偷,丢车包赔’,结果车子真丢了,他们就不认账,这是虚假广告吗?”

4年前,沈女士的母亲冲着这一广告,在韶山给她买了一辆电动车。“说实话,车子很好骑,质量不错,也没丢过,售后服务也不错。”沈女士说,后因这辆电动车发生事故,且没找到事主,她只能重新购买一辆。

今年4月底,在韶山西路这家品牌店内,沈女士通过以旧换新活动,以2900元的价格又购买了一辆同品牌电动车,之后一直无事。

直到11月18日,沈女士将车子停在市中心医院门口后到对面银行取钱,在不到10分钟的时间里,她亲眼看见车子被别人偷走。

随后沈女士找到经销商,要求对方依广告语赔偿。但经销商认为,沈女士提供不了购车发票,有作假嫌疑,拒绝赔偿。

沈女士说:“购买电动车的发票和其他证据我都锁在车子坐垫下,车丢了,我当然提供不了购车发票及其他证件,但我绝对不会作假。”于是,她要求经销商打印购车原始发票,但经销商不同意。

无奈之下,沈女士只好报警。在110的协调下,沈女士拿到了经销商打印的原始发票,但赔偿依然没有结果。随后,她又向工商部门投诉,请求工商协调赔偿问题。

工商执法人员多次协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对沈女士的损失进行赔偿。最终,经销商同意赔偿700元给沈女士,沈女士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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